跨境携带大额现金并夹带非法资金,已成为洗钱和地下经济资金外流的重要渠道;去年5月23日,56岁的Diong Gin Ing从大士关卡入境新加坡时,携带39万9267新元现金并按规定申报。但其申报金额为40万新元,与实际数额不符。调查发现,这些现金来自他在马来西亚长期为非法借贷团伙和地下赌场收款的犯罪所得。
此案警示我们,跨境携带现金不是靠运气就能蒙混过关的,资金来源合法和申报准确都是法律底线。对个人而言,必须遵守出入境规定;对社会而言,需要优化反洗钱机制、切断非法资金通道、加强区域合作,才能有效维护金融秩序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