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伙儿关注的胖东来“红内裤案”里,那个叫段某的自媒体博主,因为把过敏这事和商品质量扯上关系,被法院判赔了40万元。事儿是2025年闹起来的,因为段某收到朋友从胖东来生活广场送的红内裤,发现有掉色问题,还把自己过敏也赖给了衣服。3月18日,河南省高院那边说了审理的具体经过,法院认定段某的话超出了正常监督的范围,给企业名誉造成了损害。法院判决他给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赔40万元,还得在他自己的抖音账号上发个道歉视频,视频内容还得先让法院审核一下。这事还提醒咱们,网络可不是法外之地。2025年1月那段时间,段某收到朋友在胖东来生活广场买的红色女士内裤后,发现有掉色现象并且自己过敏了。两天后胖东来生活广场的员工主动联系他,说商品没问题,还陪他去医院看病并支付了医药费。后来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旗下公司把涉及到的品牌内裤都下架了。段某就在平台上发了视频说衣服质量有问题导致过敏,还对商品品质和服务进行了贬低。视频一发就火了,播放量有1217.4万次、点赞11.4万次、评论4.2万条、分享量19.9万次。案件审理的时候他已经把这些视频都删掉了。胖东来那边把这个牌子的内裤送检了,三家质检机构都出了报告说染料没问题也没致癌物质。公司就把段某告了。 法院觉得公民有名誉权不能随便侮辱诽谤。段某粉丝多更得注意说话的影响,他没核实自己是不是真因为这个过敏就发视频太不负责任了。胖东来那边已经在积极处理投诉了,他还在那发这种不实言论。法院认定这事儿得他负责赔钱道歉。 因为考虑到公司的影响力和经济损失还有传播范围挺广的,法官综合了很多因素判他赔钱40万。还特别定了道歉的方式是在抖音发视频而且30天内不能删。 这次庭审花了三个半小时才弄完。法官在道歉方式上花了不少心思,既要恢复名誉又不能给对方造成二次伤害。判决书里写的很清楚如果不照做就会用公告的方式来执行这个判决。这既是给败诉方提个醒也是给胜诉方一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