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后,中国证监会提出了要促进上市公司价值成长和治理提升的目标,而2026年的工作会议更是把全面落地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当作重点。在这一背景下,切实提升独立董事的履职效能显得尤为关键。上海证券交易所针对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名独立董事2024年度现场工作时间未达标的情况,给其下了警示函。在此之前,交易所还给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过类似的监管警示。 德马科技和正帆科技这些案例都揭示了一个现象:那些存在履职形式化问题的公司,往往还在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或信息披露等方面有违规行为。这说明履职不到位和公司治理的其他问题之间存在关联。比如正帆科技,交易所在关注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这些细节的同时,地方证监局也针对公司治理运作中的核心违规问题采取了措施。这种交易所与证监局协同监管的模式形成了合力,实现了穿透式监管。 上海证券交易所连续就独立董事履职时长问题亮剑,就是要把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这个刚性底线压实。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管理办法规定了这个时间标准,因为只有足够的现场工作才能让独立董事深入一线了解情况,为有效参与决策奠定基础。如果连这最低限度的投入都没保障,所谓的独立判断就会沦为空谈。 独立董事制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一环,其设立是为了引入第三方力量完善决策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如果连15日这个基本要求都无法满足,制度就有沦为装饰的风险。这种监管行动就是要把现场工作时间这个客观标准置于聚光灯下,通过外部约束倒逼独立董事从“被动列席”转向“主动深入”。 为了让独立董事制度行稳致远,各方都得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独立董事自身要恪守勤勉尽责义务,在提升专业素养的基础上敢于发表独立意见。上市公司应承担起改善治理的主体责任,既要提供条件保障也要营造尊重意见的文化氛围。监管部门则需持续完善制度供给和执行监督,构建“履职有要求、违规有追责、优秀有激励”的完整闭环。 这次行动看似只是盯着时间这一微观维度,但实则关乎制度能否真正落地。它警示市场再好的设计都需要严格执行和细致监管。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只有监管、公司和独立董事三方协同努力持续拧紧履职责任的螺丝,制度才能更好地守护和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