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副行长受贿4064万一审被判13年

从2006年一直持续到2019年9月,章更生仗着自己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先后担任集团客户部总经理、党委委员以及副行长的职务之便,给好几个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人事调动这些事上帮忙。为了捞好处,他一共收了折合人民币4064万多元的财物。光这一点数额就特别巨大。到了2016年下半年,一直延续到2017年4月,身为副行长的章更生明知道某家单位压根不符合贷款条件,却仍然违规操作,硬是把巨额贷款放了出去。因为他的违法乱纪行为,导致了特别大的经济损失,后果也很严重。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章更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还搞违法放贷,这两桩罪都得算在他头上。法院最后给了他一个数罪并罚的结果:受贿罪判了十三年,罚款四百万;违法放贷罪判了十年,罚款十万。最终他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罚款四百一十万。同时法院还要求把他已经被查扣的受贿财物及其利息都没收了上缴国库,剩下没追缴完的部分也得继续去追。据媒体报道,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5年10月16日的时候开了庭审理这个案子。庭审上检察机关出示了证据,章更生和他的律师也在法庭上进行了质证和辩论。最后章更生自己也说了话表示认罪悔罪。 公开资料显示,章更生出生于1960年5月,老家在安徽东至,一直是建行系统的人。他是在2013年4月当上的副行长,一直干到2020年12月才退下来。到了2024年11月,他因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的消息才传出来。2025年4月的时候他的党籍也被开除了。纪委通报里说他把党和人民给他的权力变成了谋私的工具,靠贷款来吃贷款,进行权钱交易。他利用职权在银行授信和贷款审批方面帮别人谋利还收了巨额财物;另外他还违规放贷造成了巨大损失。这个案子能顺利审结是金融反腐斗争的又一个重要成果。它告诉我们金融安全非常重要。把信贷审批权等金融资源当成个人提款机或者交易筹码是绝对不行的,严重破坏规则、侵吞国有资产的人必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次判决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要从严治党的决心。司法机关依法打击金融犯罪、维护经济秩序、防范风险是很有担当的。这个案子对净化金融环境、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