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生态环境治理进入深水区,违法行为呈现隐蔽化、链条化、跨区域化趋势。
一些案件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长期存在“证据标准不同、移送环节不畅、责任边界不清、修复落实不足”等堵点,导致线索发现不及时、定性把握不一致、追责与修复脱节。
如何把行政执法的快速处置优势与刑事司法的强制威慑效应有效叠加,成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的关键。
原因:一方面,生态环境违法往往涉及生产工艺、危险废物、排污口设置等专业问题,取证难、鉴定难、损害评估复杂,单一部门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全链条闭环;另一方面,过去在裁量尺度、量刑参照、修复方式等方面缺乏统一细化规则,影响案件移送与司法裁判的稳定性。
同时,部分企业违法成本偏低、侥幸心理较强,加之公众线索分散,导致监管压力与违法收益之间仍存在不匹配的空间。
影响:针对上述难点,重庆以四个方面系统推进,释放出“打击更精准、衔接更顺畅、修复更可持续、共治更有力”的综合效应。
制度层面,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司法行政、法院、检察等单位完善衔接机制,细化联席会议、案件移送、联合督办等核心流程;公安等部门同步推出司法修复措施和河湖岸线管理协作机制,将环境损害修复、水域岸线保护、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纳入协同治理框架。
标准层面,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清单,推动“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的执法尺度统一;司法机关完善污染环境罪量刑指引,为裁判提供更清晰的依据,并加快建立公检法与行政机关双向衔接机制,持续优化违法犯罪处罚与量刑规范衔接。
对策:在办案机制上,重庆推动责任追究由“单点处罚”向“综合追责”升级,探索“一案三查”,对同一案件同步压实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形成全方位追责体系。
数据显示,2025年全市各级法院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128件,追究刑事责任646人;检察机关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185件,体现出打击与修复并重的导向。
在修复实践上,强调“司法主导+社会参与”的复合模式,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实现区县全覆盖,为损害修复提供实体化平台;同时建立专业化司法保护基地,如围绕千年古树设立司法保护基地并探索“司法+保险”协作机制,以制度化方式增强长期保护能力。
在链条贯通上,重庆以“协同高效”为目标强化会商研判、案件移送和提级介入。
公安、检察、法院与生态环境部门定期联席会商,联合开展培训与交叉学习,对疑难复杂案件开展联合调研论证,2025年会商移交环境损害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16条。
在移送环节坚持“双向移送”:行政执法发现涉嫌犯罪及时移送公安,刑事侦办中发现不构成犯罪但涉嫌行政违法的线索及时反向移送。
2025年公安机关受理生态环境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12个,反向移交环境资源违法线索69个,表明衔接从“单向推送”向“闭环流转”转变。
与此同时,通过提级参与督办把关口前移,强化跨部门数据协同。
以印刷行业非法处置废显影液系列案件为例,生态环境部门共享“巴渝治废”系统信息,公安、检察整合税务、交通运输等数据提前介入,形成合力查处涉嫌环境犯罪案件4件、环境违法案件1件,体现出数字化手段对精准打击的支撑作用。
在社会共治方面,重庆搭建行刑衔接一体化有奖举报平台,实现群众举报线索“直达”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奖励覆盖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两类线索,降低公众参与门槛、提升线索转化效率。
2025年平台累计受理并核查群众举报2300余起,兑现奖金50余万元,进一步激活社会监督力量,为监管执法提供更多“前端探头”。
前景:从治理走向看,行刑衔接的价值不仅在于提升个案办理效率,更在于以制度化、常态化协同把“高压打击”转化为“长期震慑”,并将“末端惩治”延伸到“源头防范”。
下一步,随着裁量标准、量刑规则与修复机制持续完善,以及跨部门数据共享、联合督办、专业培训不断深化,重庆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协同有望在“发现更快、定性更准、追责更严、修复更实”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对企业而言,合规经营将成为降低风险的刚性要求;对监管部门而言,综合运用行政、刑事、民事公益诉讼与修复措施,将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从“治标”向“标本兼治”迈进。
重庆市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探索建立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仅是对传统执法模式的重要突破,更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从制度建设到机制创新,从专业协作到社会参与,重庆实践揭示出一个深刻道理: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凝聚各方合力,只有打通部门壁垒、强化协同配合,才能真正构建起权责明晰、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让绿水青山的生态底色更加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