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制后,要是公务员被调到那儿上班,编制能不能保住啊?

事业单位改制后,要是公务员被调到那儿上班,编制能不能保住啊?这几年,因为管得越来越严,原来那种混在一起的干部身份早就分道扬镳了。虽说同级别的事业编换过来相对容易,但很多时候都是一去不回的单程票;反过来,想让事业编变成公务员那更是难上加难。那么真要因为工作需要去干事业编的活儿,是不是就非得丢掉公务员身份不可?有没有法子能保住原来的编制呢?今天咱们就聊聊现行政策,说说公务员去了事业单位到底能不能留着身份。 第一种情况一般是不能留的,除非是去了那种特别的单位。现在的规定是不管是谁跳槽,编制必须跟着单位走。比如你原来是公务员,调到了事业单位当差,身份就得换成事业编。不过有一类单位不一样,就是那些参公管理的。虽然这也是事业单位的一种,但因为有参公身份这层皮,现行的规则允许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互相调动。所以如果是进了参公单位,身份虽然变了,但政策上默认你还是公务员。不过这种短期的保留也有风险,万一以后哪个省把事业单位改革搞得一刀切,身份还是有丢的可能。 第二种办法是去了以后当领导职务。根据《公务员法》,如果你需要在外面兼职当领导,只要经过批准就行。虽然不算正式调动到那个单位,但这在很多地方很常见。比如某个卫健委的主任去兼任医院的党委书记,还有些调研员去管下属的事业单位。虽然这种方式政策允许身份不变,但你得注意不能在那个单位领工资和拿报酬。 第三种情况是对某些人特殊照顾的。现在行政和事业单位的交流限制确实严,但主要是针对普通干部。按照规定,只要年龄合适,副科以上的事业编都能转成公务员。而且在市级以下,一般只管科级以下的人员。如果是副县级的公务员调过去或者提拔到副县级以上岗位干活儿,即使以后转成了事业编编制,只要你年龄不超龄,以后再调回机关工作也不难。这么说的话,这类干部去干事业编的活儿其实还能保住公务员身份,不像有些人那样有去无回。 到底应不应该给公务员留着编制呢?大家都可以来说说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