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养老服务需求快速增长,但在部分地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结构不均、落地建设成本偏高、存量空间利用不足等问题仍较突出。
为进一步夯实养老服务体系的空间和要素支撑,自然资源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降成本、用存量、扩供给、强监管”推出一揽子安排,着力释放养老服务供给潜力。
问题方面,养老服务设施“建在哪里、怎么建、如何可持续”是多地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发展面临的现实挑战。
一些新建社区前期规划统筹不足,养老服务设施落地滞后;部分城市中心区建设用地紧张,独立占地难、成本高;老旧小区周边存在零星土地和闲置空间,但受规划指标、改造条件等约束,转化效率不高。
供地方式相对单一,也可能影响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
原因在于,养老服务设施兼具公益属性与民生属性,对区位、可达性、运营稳定性要求高,但其收益回收周期普遍较长。
若在土地取得、建设指标、空间复合利用等环节缺乏制度性支持,容易出现“想供给、难落地”的情况。
同时,养老服务新业态不断涌现,对空间类型、资源组合提出更精细化需求,传统单一供地、单一功能的开发模式难以完全适配。
影响方面,此次措施在规划端和供地端同步发力,有望形成从“增量配建”到“存量盘活”的双轮驱动。
一是推动普惠养老供给扩面提质。
文件明确,新建城区和住宅项目要按照规划标准同步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从源头把养老服务嵌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有利于提升家门口养老服务可及性,减少后期补建成本。
二是降低机构用地成本、稳定预期。
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提出“用地应保尽保、依法划拨,免除土地出让金”,释放明确政策信号,有助于引导资源更多投向普惠性、基础性养老服务。
三是增强市场主体参与动力。
对营利性养老用地全面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灵活供地模式,并允许土地出让金分期缴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前期资金压力,促进多元供给。
四是提升空间利用效率。
支持混合开发与空间复合利用,允许非独立占地的养老设施与其他建筑兼容建设,有助于在土地资源紧约束背景下,以更集约方式补齐服务短板。
对策方面,文件突出“降成本”和“用存量”两条主线,体现以制度创新破解要素瓶颈的思路。
在城镇区域,鼓励利用老旧小区周边边角地、夹心地等零星用地,改造或增设养老及医养结合设施,并支持非营利性养老设施依法依规调整容积率、建筑高度,增强改造可操作性。
在农村区域,明确优先利用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既契合乡村人口结构变化和就地养老需求,也有利于盘活低效闲置资源。
与此同时,文件提出创新资源组合供应模式,精准匹配温泉康养、森林康养等新业态需求,释放“养老+健康+文旅”等融合发展空间。
监管方面,措施强调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动态监管,并明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用地用途。
这一安排有助于防范部分地区在推进过程中出现“名为养老、实为其他开发”的行为,守住公共资源使用底线,提升政策执行严肃性和透明度。
前景判断上,政策落地关键在于地方配套细化与部门协同。
一方面,需要把配建标准、建设时序、移交运营等环节衔接起来,避免“有设施无服务”或“建而不用”。
另一方面,灵活供地模式推行后,仍需完善项目准入、运营评估和退出机制,形成“供地—建设—运营—监管”闭环,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可持续供给。
随着社区养老、医养结合、康养新业态需求持续释放,预计各地将进一步在空间复合利用、存量改造、资源统筹上探索可复制的制度路径。
在银发浪潮加速到来的背景下,此次土地供给侧改革不仅是对"老有所养"民生承诺的制度性回应,更是对城市空间治理智慧的深度检验。
当冰冷的土地政策被赋予温暖的民生温度,如何让政策红利切实转化为老年人的获得感,仍需在标准制定、跨部门协同等环节持续发力。
这既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答题,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