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集中曝光了一批烟草市场违法经营典型案件,涉及多个市县,违法类型多、覆盖面广,对应的责任人受到依法处理。这些案件的查处,折射出当前烟草市场监管出现的新情况,也表明了执法部门维护市场秩序的持续发力。 跨区域无证经营成为突出问题。石门县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案件显示,经营者田某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于2023年7月至12月期间跨越石门县、澧县及湖北多地销售白沙系列“和天下”卷烟,销售金额31880元。经鉴定,其中部分卷烟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该行为同时触犯烟草专卖管理规定并涉嫌商标侵权。执法部门依法处以26546元罚款,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许可证过期仍继续经营的现象也不容忽视。宁乡市一家烟酒店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于2024年6月到期后未及时续期,仍继续销售芙蓉王、和天下等香烟,累计销售金额6295元。经质量监督检测部门鉴定,该店销售的芙蓉王香烟为假冒产品。该店在证照到期后继续经营,依法认定为无证经营,同时销售假冒产品,构成两项违法。市场监管部门没收侵权香烟20条零7包,并处以10038元罚款。 隐蔽场所无证售烟现象亟待遏制。怀化市鹤城区一家便利店通过非正规渠道进货,并销毁卷烟外包装编码以规避监管,未建立经营台账且未缴纳税款。执法部门现场查获卷烟89条,货值金额40424元。益阳市桃江县一家台球俱乐部自2025年2月起无证销售“和气生财”“芙蓉王”等卷烟,购进总额14760元。部分经营主体利用隐蔽场所和监管空当从事违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执法部门分别对两起案件处以17000元和507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违规销售不合格电子烟问题值得关注。岳阳楼区某电子产品经营部虽持有烟草专卖销售许可证,但违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烟。2024年10月,公安部门将案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经查实,该经营部销售的307个非烟草口味烟弹不符合《电子烟》国家标准,涉案销售金额98032元,违法获利50705元。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50705元,并处以29295元罚款。这起案件也提示,持证经营并不意味着可以规避合规底线。 从这些案件的共同特点看,违法经营者采取了多种规避监管的方式:有的跨区域销售以躲避属地监管,有的销毁包装编码掩盖来源,有的借助隐蔽场所进行交易,还有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牟利。这些行为不仅违反烟草专卖管理规定,还可能涉及商标侵权、产品质量等多类违法。 市场监管部门的查处行动也体现了协同治理的作用。检察机关移送线索、公安部门参与调查、质量检测部门开展鉴定、烟草专卖部门配合执法,形成衔接较紧密的处置链条,有助于提升办案效率和震慑效果。 从处罚结果看,执法部门综合采取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处罚与违法情节相匹配,体现依法依规处置导向,也向市场释放了明确的规范信号。
这场价值十万元的“法治课”既展示了监管的力度,也提示规范烟草市场仍有不少难点待解;随着新型烟草制品加速发展,如何在严格监管的同时兼顾市场运行,推动政府监管、企业自律与公众参与形成合力,将成为下一阶段烟草行业治理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