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澄迈宣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拖欠39万余元获刑并责令退赔,释放治欠强信号

一起性质恶劣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近日在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审结。

经审理查明,2019年9月,包工头武某通过挂靠劳务公司中标工程项目后,雇佣农民工进行施工。

在甲方已全额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武某长期拖欠12名工人工资50余万元。

2023年2月,经农民工集体投诉,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向武某下达限期支付指令,但其仍拒不履行。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武某虽支付部分欠薪并取得6名工人谅解,但截至案发仍拖欠谭某等6人工资共计399675元。

司法机关调查证实,武某完全具备支付能力却故意拖欠,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值得注意的是,该罪名的构成要件明确要求"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体现了立法对行政前置程序的重视。

澄迈法院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武某的坦白情节、认罪认罚态度及部分赔偿事实,最终作出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的判决,同时责令其全额退赔剩余欠薪。

近年来,类似恶意欠薪案件在全国多地时有发生。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2022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5.1万件,为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08.9亿元。

此类案件暴露出部分工程领域仍存在违法分包、用工不规范等问题,个别承包人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抱有侥幸心理。

为根治欠薪顽疾,我国已构建起"行政+司法"的立体化治理体系。

2020年5月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确立了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等制度;刑法修正案(八)则将恶意欠薪入刑,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本案的依法判决,再次彰显了司法机关"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法律专家指出,随着信用惩戒、行刑衔接等机制的完善,欠薪违法成本将持续提高。

农民工工资事关千家万户的生计,保障按时足额支付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

本案的依法审理和判决,既是对被告人违法行为的惩戒,更是对全社会的警示教育。

各用工主体应当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基本义务,从源头上杜绝欠薪问题发生。

司法机关将持续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打击力度,让劳动者的辛勤付出得到应有回报,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得到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