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引领作用凸显

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指引下,广西壮族自治区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重点工作持续推进,着力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最新统计显示,全区已有27个地区和单位获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数量在全国省级行政区中位居前三。此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自治区党委、政府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持续推进《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行动方案》落地见效。 分析认为,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成效,与诸多务实创新举措密切有关。自治区以“五个家园”建设为抓手,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其中,百色、凭祥两个全国共同现代化试点取得阶段性进展,三江侗族自治县也入选第三批共同现代化试点。这些探索为各地提供了可参考的实践路径。 在经济支持上,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广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69亿元,支持1200多个惠民项目。广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上成效明显,国家绩效评价考核中连续9年获最高等级评价。同时,1.8亿元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和2.59亿元县庆纪念活动专项资金,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文化传承上,历时多年编纂的《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广西卷》正式结项。全书330万字,系统梳理广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脉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史料支撑。此外,广西承办首次全国自治县(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并完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评估指标体系》全国试点任务,显示出较强的组织推动能力。 展望未来,广西将继续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带动作用。随着“民营企业进边疆”等品牌活动持续开展,以及都安、资源等地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广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将更深化,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更多可借鉴的做法与经验。

民族团结进步的成效,不只体现在荣誉和指标上,更体现在基层治理更有温度、产业发展更具韧性、群众生活持续改善;广西“十四五”民族工作进入收官阶段,既意味着阶段性任务完成,也意味着更高水平共同体建设的新起点。面向未来,关键在于把共同体意识落实到制度安排、项目推进和具体行动中,让发展成果更公平、更充分惠及各族群众,不断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汇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更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