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生孩子受法律保护是天经地义的事儿,用人单位绝对不能拿这个当借口去刁难人。

一女子刚进公司没多久就结婚怀孕了,结果因为身体不舒服请假都没批,这一来二去把人给逼急了,只好把公司告了,最后赢了10.1万。 这事其实挺糟心的,她刚工作没满一年就想请病假、婚假还有产检假,可公司那边一个都不给批。大夫都说先兆流产了还不让人歇着,这不是直接拿生命当儿戏嘛? 法院一看也不乐意了,觉得公司这是犯了好几个错。首先是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和那个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明明国家规定不能因为怀孕就降工资、卡假期、赶人走,他们非得这么干。 还有那婚假和产检假本来就是法律上的硬杠杠,哪有入职时间长短这一说?企业自己定的规矩怎么能跟法律对着干?这种规定在法律面前是一点分量都没有的。 最绝的是公司不给提供劳动条件,本来好好的活干不了,人身体也受着罪。既然是因为公司的原因没法干了,那赔钱就是肯定的。 最后算下来这10.1万可不是随便说说的,里面有被迫离职的补偿金、没请成假损失的工资、还有生育保险那些待遇损失。这钱就是专门用来惩戒这种不守法的行为的。 这事儿也给咱们提个醒:怀孕、生孩子受法律保护是天经地义的事儿,用人单位绝对不能拿这个当借口去刁难人。企业自己定的规矩要是跟法律撞车了就全作废了。 拒批孕期病假和法定假期这种行为不仅犯法,搞不好还得赔一大笔钱。要是咱们也遇到了这种情况,一定要把请假记录、医疗证明那些证据留好,直接去找劳动仲裁或者法院维权就行。 这次判决算是给职场女性撑腰了:甭管你入职多久,法定假期都得给。以后谁要是敢欺负“三期”女职工的权益,那肯定是要吃官司的。企业只有按规矩办事、尊重员工的权利,才能把劳动关系处稳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