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家住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的李某甲因工作忙,没法照顾母亲朱某,就通过A家政公司请来了丁某。两人签了合同,里面把服务内容、工资、还得和老人分房睡这些事儿都写清楚了。 同年9月,丁某有一次去李某甲家拿饭,刚走没多久,朱某就摔了一跤;到了第二天凌晨,朱某又在床上摔了下来。两次出事丁某都赶紧联系了住在附近的亲戚。第一次亲戚来看了看没送医;第二次丁某和亲戚一起把朱某送医院治去了。朱某住了一个多月院后,因为重症肺炎、脓毒性休克走了。李某甲气不过,把丁某、A公司还有盖了加盟章的B公司都告上了深圳法院。 李某甲说,A公司没有中介资格也没培训丁某,丁某也没尽到看人的责任,两次摔是导致母亲去世的直接原因,B公司也得负责。 法院审理了几个关键问题:合同有没有效?大家有没有按合同办事?摔跟头跟人没了有没有直接关系? 关于合同的效力,法官发现A公司是做家政的,在合同里当中介用。虽然没资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但这不算影响合同本身成立的大事儿。B公司只是授权A公司用他们的合同模板,不是签约人,不用赔钱。 说到义务履行,A公司的合同没特别说保姆得有证或者得培训。李某甲试工的时候也觉得丁某不错没换人。所以法院没采纳他说的A公司没培训、丁某不行的说法。 对丁某来说,关键是看他是不是尽到了合同里的小心注意义务。合同说了丁某要分房睡,晚上没法随时看着老人。凌晨那次摔的时候丁某自己在房间里休息,实在没法提前预防。两次摔倒他都第一时间找了人帮忙,处理得挺符合常理。最重要的是医生查了说人是重症肺炎死的,离第二次摔过了一个多月了。证据没法证明摔跟头就是她死的主因。 最后盐田区人民法院判李某甲输了,驳回了他的所有要求。这个判决生效了。这个案子告诉咱们买保姆时最好把细节写清楚点;对服务员来说得把合同守好出事得赶紧报信帮忙;也提醒行业得把规矩立起来培训搞好风险分清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