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民心工程遇到“用梯门槛”,补缴为何难以化解矛盾 加装电梯旨在缓解老旧小区居民上下楼困难,是推进城市更新和适老化改造的重要抓手。
然而在上海徐汇区天钥新村,一部已投入运行的电梯却因补缴出资与使用资格问题,演变为邻里“对立”。
当事人阎先生与父亲名下三楼两套相连房屋曾在加梯征询阶段签署协议,但一直未实际缴纳费用。
电梯建成后,阎先生提出将两套房的费用一次性补齐,并希望已转让房屋的新业主——一对行动不便、持残疾证的高龄夫妻能够正常乘梯,却遭多数邻居拒绝,并被要求需“全体同意”方可使用。
原因——口头约定与书面履约不一致,尾款拖欠触发情绪累积 矛盾的核心在于履约预期的落差。
一方面,加梯小组及部分业主认为,协议签署即代表承诺出资,后续拒付构成违约;另一方面,当事人称签约时已口头提出“暂不出资、未来再补缴”,但该表述并未在协议中明确固化。
更关键的是,因两户出资缺口未补齐,其他业主不愿分摊,工程尾款长期悬而未决。
电梯虽于2023年7月竣工,却因尾款拖欠而无法启用,直到2024年5月在居委协调下,17户出资业主再次分摊尾款才实现运行。
半年多的等待放大了不便与不满,特别是老年住户对“望梯兴叹”的记忆,使问题从经济纠纷升级为情感对抗。
影响——“一票否决”决议固化对立,特殊困难群体出行受限 电梯投入使用后,部分业主签署决议,提出阎先生家如需使用必须获得每一户同意,否则不得使用。
此类“附条件准入”的安排,在情绪层面容易被视作对违约行为的惩戒,但在治理层面也带来新的争议:其一,电梯作为共有设施,使用权与出资、管理之间如何对应,缺少清晰、可执行且兼顾公平的规则,容易引发“谁出钱谁说了算”的简单化对立;其二,房屋已发生交易,新业主并非历史拖欠的直接行为人,却可能承担现实不便与社会评价压力;其三,特殊群体的无障碍出行权利受到直接影响。
事件也对社区信任造成损耗:一旦居民在公共事务中形成“先站队、后协商”的惯性,后续物业管理、公共维修、停车等议题同样可能陷入僵局。
对策——把“补缴”变成可落地的规则安排,以法理与情理共同化解 破解此类纠纷,需要在规则、程序与情感修复上同步发力。
第一,明确补缴与使用的对应机制。
补缴本质上是对既有协议义务的追补,合理的做法是以书面方式确定补缴金额、时间节点、利息或滞纳成本(如有),以及补缴完成后享有的使用权与管理权,避免“补了也不能用、能用但被随时否决”的不确定性。
第二,依法审视“全体同意”条款的边界。
加梯后的运行管理属于共有事项,相关规则应兼顾多数决与权益保护。
对“以一票否决限制使用”的做法,需在法律框架内评估其合理性与可执行性,避免以情绪性条款替代制度性治理。
同时,可引入第三方调解或法律咨询,为居民解释共有物管理、权利义务承继等关键问题,减少误解。
第三,面向特殊困难群体建立“人性化通道”。
新业主为高龄残疾老人,出行困难具有客观性、紧迫性。
可探索在补缴协议签订、款项托管或分期担保等条件下先行发放电梯卡,并通过公示、承诺、监督等方式消除其他业主对“再次拖欠”的担忧,让制度既守住公平,也体现温度。
第四,推动社区协商程序化。
居委会已在搭建沟通平台,但单次协调往往难以化解积怨。
建议以专题协商会形式,围绕“事实认定—责任划分—补缴方案—使用规则—后续管理”逐项形成书面纪要,并设置复议与争议处理路径,减少反复。
前景——加梯从“建起来”到“用得好”,需要更细的制度供给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已从“是否加装”的阶段,进入“如何公平使用、如何持续运维”的深水区。
随着房屋交易频繁、住户结构多元,出资、收益与责任的承继问题将更常见。
未来应在地方层面进一步细化加梯协议示范文本,完善补缴、退出、转让、损益分担、使用权确认等条款,同时建立更成熟的运维资金与纠纷处置机制,把“少数个案的摩擦”转化为“制度化的可预期”。
当规则清晰、程序规范,邻里之间也更容易回到协商与互助的轨道。
加装电梯纠纷的出现,深刻反映了城市治理中的一个共同课题:如何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同时,不失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这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关乎社会文明程度的伦理问题。
相关部门应以此为鉴,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同时在具体协调中坚持法理与人情的统一,使民心工程真正成为温暖工程。
唯有如此,才能让城市更新建设在增进共同福祉的同时,也维护好最需要帮助的群体的尊严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