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市中院曝光了一个新闻。教培行业有个老板,本来欠了陈某儿子的学费,可他把公司给注销了,想躲掉这笔账。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只要公司还有债务没结清,股东注销公司就是恶意逃避责任。法院觉得,这家公司的股东明明知道还有钱没还,却还是把公司关掉了。法官给陈某撑腰,判股东把剩下的课时费退回来,还得赔钱。这次的判决很有警示意义,警告那些想玩消失的老板,赶紧把钱吐出来。 这个案子是这样的:陈某给儿子在一家教培公司报了个少儿培训班。结果没过多久,这家公司就在群里发公告说要关门大吉。陈某表示不同意去别的地方上课,要求退钱。可公司就是不退。陈某一气之下把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还钱并且赔偿损失。后来这家公司居然还注销了自己的营业执照。陈某没办法了,只能改了诉状,把矛头对准了公司股东。 法院觉得这个合同关系是合法的,该公司既然发了停业公告就该兑现承诺。陈某不同意去其他店上课是合理的选择。既然公司已经停止营业了,就该把钱退给人家。股东明知道公司还有账没算清楚却偷偷注销公司这事儿太不地道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法院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记者黎秋玲、通讯员张雅慧、张钊还有闫馨蕙报道了这件事。这个判决告诉大家以后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维权,别让那些老板有可乘之机。这也给整个教培行业提了个醒:想跑路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