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电动车非法改装已被定责

深圳这边在2月8日的时候,宝安区福海街道出了一档子事儿,一辆电动自行车把行人给撞了。交警查下来发现,这车根本就不符合国家标准,开得也太快了。这事儿让交警顺藤摸瓜,把这车是从宝安区的一家车行出来的查出来了。原来这辆车是被车行的陈某给卖出去的,而且他还擅自把车的限速系统给拆了,也就是违法销售非标车辆。因为这两者之间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交警最后判定驾驶员何某得承担主要责任。陈某呢,因为他的违法行为要负次要责任,同时他还因为非法改装和销售非标车辆被行政拘留了。 据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侦查大队事故中队的中队长陈晓光说,这次处理的依据是《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第三十四条。现在深圳交警依托特区立法的优势,搞出了个新招,把非法改装门店直接纳入到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范围里了。这样一来,治理的重点就从以前的路面管控转到源头治理上去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侦查大队的副大队长项辉透露,现在这种直接非法改装的行为已经被纳入定责体系了。接下来他们还要研究一下把销售超标电动车的行为也纳入进去。只要能查实跟事故有关系,相关责任人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深圳交警打算继续深入地整治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的问题。以后凡是涉及到事故的电动车,都要给它来个深度溯源核查。严格落实门店责任认定和处罚措施,压实经营主体的责任。这样就能从源头上挡住非法改装车辆上路,把道路安全隐患的空间给压缩得更小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