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创新府院联动机制成效显著 法治合力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法治建设需要多方合力。在推进法治山东建设中,政府与法院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各司其职。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问题不断出现,单一部门往往难以应对。基于该认识,山东省政府与省法院于2023年11月27日联合召开全省府院联动第一次协调会议,随后建立了县级以上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常态化联动机制。 府院联动在破产重整领域成效最为显著。东方海洋公司曾是当地农业龙头企业,三年前陷入债务危机,面临退市风险。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与政府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50余次、修改预重整方案5次,最终推动该案成功破产重整。在这一过程中,民生保障、财产处置、社会稳定、招商引资等难题都得以解决。最终,东方海洋化解企业债务超30亿元,直接安置、稳定关联职工1000余人。这是府院联动后审结的首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成功案例。 府院联动在多元纠纷解决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潍坊,"老窑匠"城乡建设调解中心通过法院与住建部门的协同,为房屋买卖、建设工程领域的纠纷提供专业快速的解决方案。自2023年11月成立以来,该中心已成功调解案件1500件,涉案金额达30亿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6000万元。省法院已与25家行业部门建立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专业快速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府院联动的深层价值在于从个案突破上升到制度创新。青岛海事法院在审理海上牧场建造合同纠纷时,发现涉案玻璃钢平台无法检验的根本原因在于行业缺乏明确的检验规则。法院充分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形成了《关于推动海上牧场高水平建设、助力海洋强省战略的司法建议》,提出了4条针对性建议。这份司法建议成为推动海上牧场规范发展的关键,省农业农村厅随即明确了过渡性管理措施,制定了玻璃钢平台检验方案,启动了检验发证工作,并推动将海上牧场条例纳入山东省地方立法计划。 随着府院联动的加快,制度机制也在健全。省法院与山东黄河河务局建立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机制,推动沿黄河法院建成黄河巡回法庭(工作室)33处,联合黄河河务等部门建立环境司法修复基地17处。这些实体阵地的建立,使府院联动从制度层面深入延伸到实践层面。

法治建设既是"定分止争"的底线工程,也是"护航发展"的基础工程。山东府院联动的实践表明:当行政治理与司法保障形成机制化协同,既能在关键时刻为企业纾困打开通道,也能在日常治理中把矛盾化解在前端、把规则完善在源头。面向新阶段,唯有持续以制度固化协同、以规则回应变化、以公开促进公信,才能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治理之间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