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中院再审纠正量刑不当:医生奸淫两名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被判有期徒刑八年

一起牵动社会敏感神经的未成年人性侵案,历经三年司法程序后迎来终局裁决。

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公布的再审判决书显示,原蓝山县某镇卫生院医生刘胄赟性侵两名幼女案,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撤销2025年作出的二审减刑判决,重新维持一审八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案情回溯显示,这名1992年出生的执业医师自2022年起,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先后结识两名分别出生于2009年10月、2010年2月的未成年女性,并利用职业身份获取信任,在永州市多地酒店实施多次性侵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名受害者在案发时尚未满13周岁。

2023年10月案发后,江华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且符合"奸淫幼女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于2024年8月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然而该案二审出现量刑转折。

永州市中院2025年7月作出的二审判决中,合议庭虽维持定罪结论,却以"未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未造成躯体伤害"为由,将刑期缩减至六年。

这一裁决旋即引发司法系统内部关注,2025年11月经法院院长发现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法律界人士分析,本案再审改判具有多重标杆意义。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罪,且不论是否自愿均应从重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指出:"医务人员利用特殊身份实施性侵,实际上构成了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多重破坏,二审初期未能充分评估这一情节的恶劣性。

" 值得关注的是,本案被告人家属的特殊身份曾引发舆论担忧。

公开资料显示,刘胄赟父亲系蓝山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其提起的申诉虽属法定权利,但再审结果明确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湖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强调,近年来全省法院系统已建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专项评查机制,对量刑畸轻案件一律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本案的司法纠偏过程,正值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持续强化之际。

2021年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首次确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同期出台的司法解释则明确要求,对负有特殊职责人员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依法从严惩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专家认为,此案再审结果不仅是对个案的司法矫正,更是对《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中"严打侵害儿童权益犯罪"要求的制度性回应。

强奸未成年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直接侵害了国家重点保护的对象,破坏了基本的伦理道德底线。

永州中院的再审改判决定再次表明,无论被告人身份如何、社会地位如何,无论一审还是二审,司法机关都会坚决维护法治尊严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这一案例也提醒全社会,要切实提高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加强家庭、学校、社会的综合防护,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同时,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当始终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的原则,确保每一个判决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