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管理条例》新规:不能把住家的房子专门留着给死人用

今年 3 月 30 号起,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正式开始施行。条例第 38 条给违规放骨灰的行为划了条明线,就是不能把住家的房子专门留着给死人用。这么一来,全国各地那种乱七八糟的“骨灰房”也就有了统一的规矩来管,搞这种事的人肯定会被处罚。 大家可能以为家里以后都不能放骨灰了,其实这个新规定并不是不分青红皂白的。它要禁止的是那种完全把住宅改造成骨灰存放处的做法。比如专门买房买房、房子里没人住、一下子堆放好多骨灰盒,或者干脆把这个当成生意来做的经营性“骨灰房”,这才是禁止的对象。 普通老百姓在自己家里临时放上亲人的骨灰,安安静静地寄托哀思,只要不打扰到邻居正常生活和习俗,这种情况是完全允许的。对于那些不合法的“骨灰房”,部门会给出具体处罚措施:根据条例第 66 条,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会和公安、住建等单位一起上门,先是让人改正错误并进行教育;要是不听劝或者情况特别严重的,就要罚 1000 块到 1 万块钱。 如果牵涉到那种做生意的经营性“骨灰房”,可能还会因为乱搞殡葬市场秩序,触犯非法经营罪。民法典第 279 条也说了,业主不能违反房子原本的用途去用它,住家房只能让人住着。“骨灰房”不光是改变了房子的性质,还会侵犯邻居的权利,弄得大家心里不舒服,甚至房价也会掉下去。 面对现在“天价墓地”的压力,大家可以去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或者选择生态安葬这些合法的方式来处理。祭奠亲人本来是个表达孝心的事,可绝不能拿牺牲别人的权益和公共秩序来当代价。这个新规既保护了活着的人能有个安宁的日子过,也引导大家走向文明殡葬的路子,是值得大家遵守的规矩。 把APP打开扫码下载7*24小时热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