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渭源守护源头碧水 构建全域河湖管护体系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问题:河湖治理长期面临“谁来管、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的现实挑战。

过去一些河段存在岸线垃圾堆放、河道淤积、违规侵占水域等问题,管理主体交叉、责任边界不清,容易出现部门间推诿,导致治理呈现阶段性、运动式特点。

对渭源县而言,问题更具特殊性:渭河发源于此,源头水生态一旦受损,不仅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也会通过水体连通性向下游传导风险,牵动更大范围的水安全与生态安全。

原因:一是河流治理跨区域、跨部门属性突出。

河道不以行政区划为界,污染源与治理责任却往往被“切割”在不同辖区和部门之间;水利、生态环境、公安、检察等力量如不能形成合力,执法难、取证难、协同难就会削弱治理效果。

二是基层管护能力与任务量不匹配。

渭源县河流沟道数量多、分布广,单靠集中整治难以实现长效。

三是公众参与不足时,环境改善难以稳固,容易出现“整治一阵风、反弹又回潮”的治理困境。

上述因素叠加,使源头治水既要“清存量”,更要“控增量”。

影响:治理成效的价值,首先体现在生态指标改善与风险降低。

通过对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的排查整改,河道通畅度与岸线整洁度提升,水域生态空间得到恢复,源头地区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

其次体现在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提升。

建立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体系并配套完善制度,将河湖管护从“多头管”转向“统一管”,使责任可追溯、问题可闭环。

再次体现在社会效益与民生福祉增强。

沿河生态廊道建设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公共服务供给,休闲健身空间增多,城乡环境品质提升,群众对“身边河”的获得感更强。

对下游而言,源头治理形成的“前端防线”有助于减少跨区域水环境风险,为流域协同治理提供更可靠的基础数据与治理样本。

对策:渭源县围绕“责任体系、协同机制、依法治理、常态管护、全民参与”多点发力,形成较为系统的源头治水路径。

一是织密责任网。

当地健全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体系,明确每条河流、沟道管护责任到人,并以制度配套化解部门职责模糊问题,推动“守河有责、守河尽责”落到具体岗位与具体任务上。

通过高频巡查与问题整改,形成发现问题、交办处置、复核销号的闭环。

二是强化跨界联动。

针对跨界河流,上下游、左右岸通过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建立水质数据共享、定期联合巡查、问题协商处置等机制,把“各管一段”转变为“共治一河”,在源头上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矛盾,提升治理的整体性与一致性。

三是提升执法刚性。

探索“河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模式,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衔接,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涉河违法行为,提升违法成本,改变“处罚轻、震慑弱”的状况,为河湖治理提供制度与法治保障。

四是推进常态化管护与科技赋能。

将“清四乱”从集中攻坚转向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动态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借助智能监控、无人机巡检等手段对重点河段开展全天候监管,提高发现问题的及时性与处置效率,减少监管盲区。

五是夯实社会基础。

依托主题宣传节点开展普法与科普,推动公众从“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

当群众能够主动制止不文明行为、监督身边河湖时,治理就从“政府单向推动”变成“社会共同维护”,长效机制才更可持续。

前景:从更长周期看,源头治理正从“保水质”迈向“提品质”,从“治一条河”迈向“兴一方水”。

随着“幸福河湖”创建与水岸同治的持续推进,渭源县有望进一步实现生态修复、景观提升、公共服务完善的综合效益。

同时,跨界联防联控和法治化、信息化监管体系若能继续深化,将为流域治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下一阶段,仍需把握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源头地区以更高标准守护一泓清水,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坚实的基础支撑。

从“九龙治水”到“攥指成拳”,渭源县的实践印证了河湖治理的核心在于责任闭环与协同共治。

其探索不仅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上游经验,更启示我们: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制度刚性约束与群众自觉参与的“双轮驱动”。

随着《黄河保护法》深入实施,这种以流域为单元、以民生为落脚点的治理模式,或将在更大范围产生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