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文艺复兴,能把一堆诗人排排坐、把那最高荣誉给抢到自己手里的,除了英国的埃德蒙·斯宾塞,还真没几个。他24岁刚提笔,一直写到死都没把那部长篇史诗《仙后》写完,后人就把这当民族史诗的天花板看了。虽说后半部少了点啥,但它闪的光谁也遮不住。书里不光有骑士拿剑砍龙的故事,更是把斯宾塞心里最想要的那个“永恒”全藏在里面了。《仙后》最亮眼的地方就是发明了那个叫“斯宾塞诗节”的玩意儿,一节里头写九行,尾韵一会儿往左一会儿往右走,像是把叙事、抒情和讲道理的部分搓成了一股绳子。 斯宾塞17岁就开始翻彼特拉克的书,可他没满足于单纯照搬。他把爱情的十四行诗拆成三段,每段的韵脚都能凑成一套自己的逻辑,还互相照应,搞出了个独一无二的“斯宾塞十四行”。 比如1595年写给伊丽莎白·博伊尔那本集子里的一首,“幸福的书页啊,那双百合般的素手……倘若她高兴,其他人我一概不管。” 诗人就像搭梯子一样把“书页—诗句—韵律”这三层意思摞起来,让爱意越来越深,感觉是把情人写进了宇宙的纹路里。 还有第34首里,恋人成了他“生命里的北极星”。乌云来了他在黑暗里难受彷徨,不过他也相信风暴过去之后,“赫利刻”还会再亮起来,把阴云全赶走。 第75首写他在沙滩上刻她的名字,潮水一下就给冲没了。面对别人说这是白费劲的嘲笑,诗人回嘴说:“让低贱的东西去想怎么死吧,但你能靠名气永远活着。” 斯宾塞还把十二个月编成十二首牧歌,用四季变化来讲生与死。十一月那篇就是一首专门为死人唱的牧歌。 狄多这个身份高贵的陌生女子去世了,牧人们给她送葬的时候喊:“来吧,梅尔波墨涅,九女神里最伤心的那位缪斯!” 诗人让九位缪斯和死神一块儿跳舞,把悲伤写到了顶点;最后他笔锋一转说狄多其实没死,“她已经待在高高的天堂了”,用快乐的葬礼把悲痛给压下去了。 他还借牛羊发疯、河水枯干这些自然现象来说大家心里都很难受。最后他让牧人抬头望天:“如果有个傻子知道死是啥滋味,那他宁愿每天都死一回。”这就把想活久点和珍惜眼前这一刻的想法全砸给了读者。 其实斯宾塞的十四行诗和牧歌不光是为了玩韵律那么简单。他用四季、星星、牧歌还有神话这些东西当缝衣针,把宗教改革带来的新柏拉图主义悄悄缝进了每一句诗里头。这么一来,爱与活着、爱与死、永恒和一眨眼的工夫就在一个拍子上共振了——这恰恰就是文艺复兴最让人动情的秘密:用诗把这世界写成了一首长歌。 就像陆机写的那样:“崇云临岸骇,鸣条随风吟。静言幽谷底,长啸高山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