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数字化写入法律支持条款:补齐规则与技术短板,培育开放型经济新动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六十条明确提出"国家支持对外贸易数字化发展"。这是我国首次对外贸易法律框架中确立数字化发展的地位,说明了国家对贸易数字化转型的重视。 以立法形式支持对外贸易数字化是应对全球贸易变革的必然选择。当前,数字技术正在重塑国际分工和全球价值链结构。传统贸易长期依赖纸质单证和人工审核,报关、结算、物流等环节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信用甄别困难、衔接效率低等问题。这些痛点不仅增加了企业成本,也制约了贸易规模和质量的提升。贸易文件与流程的数字化能够显著降低搜寻、履约和运输成本,是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对外贸易数字化已取得显著进展。在数字基础设施上——截至2025年6月底——我国算力总规模居全球第二位,5G基站总数达455万个,千兆宽带用户达2.26亿户。贸易流程数字化上,智慧口岸通过"单一窗口"升级,实现报关、物流、税务、金融等多部门数据互联互通,贸易全链条数字化程度不断深化。 但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短板。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能力薄弱,国际数据中心节点和跨境光缆等核心设施布局不足。跨境电子单证的法律效力认定尚不完善,与部分国家、地区的电子签名、数字证书互认机制尚未建立。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评估规则不够完善,企业在数据利用与合规运营之间常常面临困境。 为推动对外贸易数字化发展,需要系统推进。首先要强化数字技术创新,加强高端工业软件、核心芯片等关键领域研发,加快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在贸易全链条的应用。其次要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技术在口岸、仓储、运输环节的应用,打通数据壁垒,形成一体化数字服务网络。再次要提升数字化赋能水平,以国际标准互认为核心,打造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降低企业开拓数字新场景的门槛。最后要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全球治理,推动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衔接,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的协定谈判。

对外贸易数字化不仅是技术升级,更是一场制度变革;面对全球产业链重构的机遇——中国需以立法为起点——统筹发展与安全,在破解技术难题与参与规则制定中体现大国担当。这场转型将重新定义国际贸易的竞争维度,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