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2日开幕的四川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企业全生命周期法治保障成为热议话题。
成都理工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宁委员在首场"委员通道"上指出,当前优化营商环境需重点破解企业"生易死难"的结构性矛盾,其中破产制度的完善是打通市场新陈代谢"最后一公里"的关键。
调研显示,四川省虽已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的改革目标,但企业退出环节仍存在程序复杂、周期较长等问题。
刘宁委员分析,这种现象源于三方面:一是社会对破产制度认知存在偏差,企业普遍存在"破产即失败"的误解;二是跨部门协调机制有待加强,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环节衔接不畅;三是专业化审判力量分布不均衡,部分地区破产案件审理能力不足。
值得关注的是,四川通过司法实践已探索出有效路径。
以某高端装备制造企业重整案为例,该企业在债务危机中通过司法重整程序引入战略投资,不仅实现债权受偿率从预估的17%提升至43%,更保住了276个就业岗位,年产值较重整前增长210%。
此类案例印证了破产制度既能挽救具有再生价值的企业,又能通过清算程序释放"僵尸企业"占用的土地、专利等生产要素。
为构建更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四川省已形成"府院联动"特色机制。
省高院数据显示,2021-2023年全省通过破产程序盘活土地1.2万亩,化解债务危机企业负债总额超千亿元。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专业破产法庭,推动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198天,较传统模式效率提升40%。
刘宁委员建议,下一步应着力健全三方面工作:建立省级破产事务协调机构,统一规范资产处置流程;完善预重整制度,前移风险处置关口;加强破产管理人选任考核,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实现从"被动司法"到"主动服务"的转变,让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和"进退有序"的制度保障。
营商环境的优化,既是改革力度的体现,更是法治温度与治理精度的集中呈现。
让企业进得来、办得顺、退得出,既守住市场秩序的底线,也托举创新创业的信心。
面向未来,持续完善破产等制度性安排,强化协同治理与规则供给,将为经济运行注入更强韧性,使市场在有效出清与持续创新中保持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