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法院创新矛盾化解模式成效显著 "法院+综治"联动机制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矛盾纠纷是影响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层矛盾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特征,传统的单一化解模式已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博罗县人民法院敏锐把握这一变化趋势,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将司法触角延伸至综合治理最前沿。

该院全面融入"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与综治中心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

这一创新举措打破了部门壁垒,实现了司法资源与基层治理资源的有效整合。

通过派驻法官、设立工作站、开展联合调解等方式,法院与综治中心形成了优势互补、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十二月的一个寒冷上午,柏塘法庭迎来了一起持续十余年的兄弟土地纠纷。

年过花甲的兄弟二人因赡养老人、遗产继承等问题长期失和,多次因农作物种植发生冲突,成为当地有名的难题。

此次矛盾聚焦于三块总面积仅一亩的土地,哥哥要求弟弟返还土地并支付十余万元费用。

承办法官罗春华深知,这类家庭纠纷背后积累着深厚的情感对立,单纯依靠判决难以真正化解矛盾。

经过审慎研判,罗春华启动"法院+综治中心+村级组织"三方联动机制,组建专门调解团队。

调解过程充分体现了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

面对双方激烈对立,调解团队灵活转换策略,从"面对面"改为"背对背"沟通,分别倾听诉求、疏导情绪。

为查清事实,团队特邀当年负责土地确权的小组长到场还原历史情况。

针对弟弟对女婿的信任,调解人员主动请其参与劝导。

经过多轮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弟弟支付两千元补偿,以现状返还土地,十余年积怨得以化解。

几乎同一时期,罗浮山法庭在长宁镇综治中心成功化解一起涉及村集体利益的厂房租金纠纷。

某村小组将集体厂房出租后,承租人累计拖欠租金116万元,直接影响全体村民年度分红。

这起纠纷具有典型性,既涉及集体经济利益,又关系社会稳定大局。

法庭接到预警后迅速行动,联合司法所等部门在综治中心开展调解。

调解团队准确把握双方诉求,既向承租人释明法律责任,又向村集体代表说明对方实际困难,最终促成分期还款协议。

更为重要的是,调解团队引导双方申请司法确认,为协议履行提供了法律保障,既维护了集体利益,又避免了诉讼成本。

据统计,今年以来博罗法院通过联动机制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0余起,调解成功率显著提升。

这一成效的取得,源于该院对矛盾纠纷化解规律的深刻把握。

法院通过前置调解、联合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实现了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方式的有机衔接,既发挥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又借助了基层组织熟悉情况、贴近群众的优势。

这种联动机制的价值还体现在成本节约和效率提升上。

许多矛盾通过调解得以化解,当事人免去了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司法资源得到更合理配置。

更重要的是,调解过程注重修复社会关系,避免了简单判决可能带来的对抗加剧,为构建和谐邻里关系、维护基层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矛盾纠纷化解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协同、综合施策。

博罗法院的实践表明,将司法力量有机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保障作用,能够有效提升矛盾化解质效。

当前,基层治理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更需要司法机关主动作为、积极创新,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展望未来,随着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工作经验持续积累,这一模式必将在更大范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贡献更多司法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