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网信办联合发布新规 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和直播电商行业秩序

随着我国网络交易规模突破15万亿元,平台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规则不透明、技术滥用等深层次问题。

此次出台的两部新规直击行业痛点,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推动监管升级。

在直播电商领域,新规首次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视野。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指出,数字人主播等新技术应用须进行显著标识,并建立全流程风险管控机制。

这一举措既回应了近期虚拟主播带货引发的消费争议,也为行业技术创新划定了合规边界。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创新性提出"流量管控"工具,对违规主体可采取限流、停播等分级处置,改变了以往单一罚款的监管模式。

针对网络交易平台长期存在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顽疾,《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作出精准规制。

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强调,新规首次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禁止平台强制商家"二选一"、不当扣罚保证金等12类行为,并将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会员降权""隐性收费"等问题纳入重点监管范畴。

平台规则透明度建设成为新规另一大亮点。

根据要求,平台需以显著方式公示收费规则及争议解决机制,对涉及经营者重大权益的规则变更须提前30日公示。

专家分析,这一规定借鉴了欧盟《数字服务法》的先进经验,有助于解决平台与用户间信息不对称问题。

此次立法的深层意义在于构建协同治理体系。

两部规章首次明确网信、市监等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要求平台建立违法线索双向报送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表示,这种"监管沙盒"模式既能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又为新兴业态预留了发展空间。

规则是市场运行的“轨道”,也是创新发展的“底座”。

两部新规以问题为导向,既回应消费者对安全放心消费的期待,也回应经营者对公平竞争与稳定预期的诉求,更为平台治理提供了更清晰的责任边界与程序框架。

随着制度执行力度增强、合规能力同步提升,直播电商与平台经济将更有条件在规范中做大做强,在守住底线的前提下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