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典型拐卖妇女儿童案例:对“亲生亲卖”依法重判毫不手软

问题:拐卖犯罪挑战公序良俗与社会安全底线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发布典型案例,聚焦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高发环节和新型表现;拐卖行为不仅直接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与人格尊严,还容易诱发伪造证件、非法落户、非法拘禁、强奸伤害等关联违法犯罪,冲击婚姻家庭秩序和基层治理。尤其需要警惕的是,部分案件呈现“非暴力、隐蔽化”的牟利链条,甚至出现父母将亲生子女作为“交易物”的极端情形,对社会伦理底线造成严重冲击。 原因:利益驱动与“买方市场”牵引交织 从司法实践看,拐卖犯罪反复发生,一方面源于犯罪分子以牟利为目的,借助信息不对称实施诱骗、转卖;另一方面也与个别地区对“抱养”“私下送养”等观念混淆有关。更关键的是,收买需求的存为拐卖提供了出口,形成“有人买、就有人拐”的链条。一些不法分子还通过伪造或违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等材料掩盖来源去向,增加侦查追诉难度,推动犯罪向更隐蔽、更职业化演变。 影响:从个体伤害扩展为系统性治理风险 拐卖妇女儿童会给受害人造成长期身心创伤,也可能导致亲属持续精神损害与家庭破裂。在社会层面,此类犯罪削弱群众安全感,侵蚀社会信任,催生跨区域流动犯罪和灰黑利益链。最高法通报显示,2021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已生效裁判的拐卖犯罪案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比率,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比率约10个百分点,反映出司法对该类犯罪持续从严惩治的态度。另外,在严打与综合治理共同作用下,拐卖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2025年较2012年峰值下降77.95%。但个案的极端性与隐蔽性表明,治理仍需保持力度。 对策:严惩首要分子与全链条打击并重,统一裁判尺度 最高法强调,人民法院对拐卖犯罪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重点打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及抢夺、偷盗儿童,拐卖多人,奸淫被拐卖妇女或强迫卖淫,造成被害人或亲属伤亡、精神失常等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同时,司法打击由“卖方”向“买方”延伸,加大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及伴生犯罪的惩处力度。对收买后又实施强奸、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虐待等行为的,依法数罪并罚;对伪造、违规办理对应的证明材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共犯或相关责任,堵住非法“洗白”通道。 在规范司法适用上,通过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和发布典型案例深入明确裁判规则,推动统一裁判尺度;地方法院通过专项会议、审判监督指导与业务培训提升审判质效。人民法院也将协同有关部门推进综合治理,通过司法救助、心理辅导、安置帮扶等方式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救助保护,并通过公开庭审、以案释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推动形成社会共同“反拐”的氛围;对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依法提出司法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和制度完善。 典型案例:以生育牟利出卖亲生子女,依法从严惩处 在“李某会等拐卖儿童案”中,2016年10月至2023年3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会与其妻张某荣在已育多名子女的情况下,将生育变为非法牟利手段,生育后不以抚养为目的,先后将5名亲生子女出卖他人,非法获利47万元。法院生效裁判认定,两名被告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构成拐卖儿童罪;鉴于拐卖人数多,依法从严惩处。在共同犯罪中,李某会起主要作用,认定为主犯,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张某荣起次要作用,认定为从犯并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该案明确传递裁判导向:子女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任何形式、任何目的的人口买卖都为法律所禁止;同时也体现宽严相济,对主犯依法严惩,对作用较小者区别处理,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前景:从“重判”走向“少发”,关键在压缩需求与完善保护 下一步治理重点在于持续压缩“买方市场”、补齐证件与户籍管理漏洞、提升跨部门协同能力,并健全对被解救人员的长期支持体系。随着裁判规则进一步统一、惩治链条向上下游延伸、救助保护与社会宣传常态化,拐卖犯罪有望继续保持下降态势。同时也要看到,犯罪可能向更隐蔽、更跨区域的方式演变,必须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个案惩处与系统治理并重,形成更有效的合力。

打击拐卖犯罪是一场需要长期坚持的治理工作,关系到社会安全与家庭幸福。每一起案件的依法处理,既是对法治底线的维护,也是对受害者权益的守护。只有持续完善制度、加强治理协同、强化救助保护与社会参与,才能更有效斩断违法链条,守住家庭的幸福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