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部分地方在事故调查结果公开环节仍存在执行不力现象。
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负责人指出,个别地区存在调查报告"选择性公开"甚至"公开后撤回"的情况,这不仅违反《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更削弱了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分析表明,地方执行不到位主要存在三方面原因:一是部分基层单位存在"怕追责"心理,试图通过技术性手段规避责任;二是跨部门协调机制不完善,导致调查与公开环节脱节;三是现有监督手段以事后检查为主,缺乏全过程管控。
这种状况直接影响公众监督权行使,也不利于形成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格局。
为此,应急管理部推出系统性解决方案:对重大事故实施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建立"督办-公开-评估"闭环机制;将公开情况纳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实行"未公开即扣分"的硬约束;开展全国范围随机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通报。
特别强调对"事故性质造假"等突出问题,将按统计造假行为严肃追责。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首次明确将调查报告公开作为事故整改评估的重要内容,这意味着公开不再仅是程序性要求,而是成为衡量治理成效的关键指标。
业内专家认为,这种制度设计将推动形成"调查-公开-整改"的良性循环,有望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治理效能。
事故调查报告公开不是“选答题”,而是依法行政的“必答题”,更是以透明促治理的关键环节。
把公开做实做细,既能让事故真相经得起检验,也能让整改举措经得起追踪,推动形成“查清原因—严肃问责—公开警示—整改闭环”的治理链条。
唯有以制度刚性守住公开底线,才能以更高水平的安全治理回应公众关切、守护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