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强化执行监督维护企业权益 千万债权拖欠七年后得以兑现

在2月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了近年来在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监督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最高检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在回应记者提问时强调,检察机关始终将虚假诉讼防范和“执行难”问题作为监督重点,通过专项监督行动,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稳定。

近年来,虚假诉讼和执行难问题成为影响司法公信力和营商环境的突出矛盾。

部分企业因虚假诉讼陷入债务纠纷,而胜诉后的执行难问题更让企业权益长期悬而未决。

以安徽某公司为例,其胜诉后债权被拖欠长达7年,尽管法院作出终本裁定,但被执行人仍具备履行能力,却因执行障碍导致企业资金链承压。

类似案例并非孤例,反映出执行程序中的监管不足与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针对这一问题,检察机关采取多维度措施。

一方面,最高检通过督办重大案件,推动异地执行协作。

在安徽案件中,兰州新区检察院通过函询、磋商和听证等方式,核实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最终督促法院恢复执行程序,使千万债权得以兑现。

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加强类案监督,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效率。

例如,江西赣州市检察院研发的“涉破产企业程序违法类案监督模型”,已发现监督线索3000余件,帮助500余家企业解除失信惩戒,300多名企业法定代表人重获信用自由。

此外,检察机关还聚焦金融、社保等重点领域,打击虚假诉讼行为。

河南、吉林等地查处多起利用企业违规补缴社保、虚构贷款的虚假诉讼案件,避免国有资金流失,维护市场公平。

这些举措不仅解决了企业燃眉之急,更从制度层面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了市场主体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司法的公信力体现在兑现。

对虚假诉讼的严惩与对“执行难”的持续治理,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题中之义,也是稳定市场预期、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关键一环。

让每一份依法取得的胜诉权益更快落地,让每一次监督都指向问题的实质解决,才能以更可感、更可及的成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