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最近,广西钦州市钦北区法院把一个起诉索要打赏的案子给判了,驳回了那个男人的全部请求。这事还要从2022年5月说起,江某发现他老婆惠某竟然用了一年多时间,给一个叫“小海”的主播打赏了54万多块钱。江某怀疑老婆跟主播关系不正常,也觉得她的行为没经过自己同意,是在损害夫妻的共同财产。于是他就把主播还有平台运营方告上了法庭,要确认打赏无效并把钱要回来。 要说惠某在打赏这事上可真是大手笔,从1元到3000元不等的红包一个接一个地发,一共发了2万多次。按照平台的兑换比例来算,光是这些礼物就折合了53.5万余元。再加上她还给主播买衣服、叫外卖之类的转账支出,总共加起来超过了54万元。而且她自己在这段时间里往平台里充值的钱更是高达61万多。 江某觉得老婆的这种做法太过分了,完全没有经过商量就把钱给花光了。他还觉得主播通过发暧昧信息或者私密照片来勾引老婆打钱,平台也没管好这种情况,应该跟主播一起把钱退回来。他把“小海”和那个科技公司告到了钦北区法院。 不过法院审理之后觉得这事儿没那么简单。首先江某拿不出聊天记录或者照片之类的硬证据来证明主播真的在骗钱或者关系不正当。而且大家都确认“小海”和惠某只有在网上聊天,并没有见过面或者用别的社交软件联系过。至于惠某给主播转的账,因为说不清钱是用来干什么的,也没有证据说是主播主动要的钱。所以法院最后认定这些打赏和转账都是有效的消费行为。 结果就是法院驳回了江某要求确认打赏无效并返还54万元的全部请求。现在判决已经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