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识破“智能生成”虚假参考案例:律师未核实提交扰乱诉讼秩序受追责

问题浮现:司法程序遭遇技术衍生风险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代持股纠纷案件时,原告律师应法官要求提交补充代理意见及参考案例。承办法官郑吉喆发现,随附的两份分别标注为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例——虽与本案事实高度吻合——但存在明显格式异常——文本左侧带有非标准排版符号,当事人信息表述模糊。经核查系统档案,所谓"2022沪01民终12345号"实为民间借贷案件,与本案股权代持纠纷毫无关联。 深层诱因:职业懈怠叠加技术依赖 调查显示,涉事律师为强化诉讼主张,使用智能工具生成虚构案例。据法官披露,该律师承认通过输入本案关键要素,获取系统自动生成的"完美案例"后,未履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实义务即提交法院。法律专家指出,此类行为暴露出双重问题:一是部分法律从业者对新兴技术缺乏风险认知,二是职业伦理让位于功利性诉讼策略。需要指出,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40条明确规定,律师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误导性陈述。 司法影响:破坏裁判公信与行业生态 该事件虽因法官专业警觉未影响裁判结果,但已对司法秩序构成实质威胁。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分析,虚假判例若未被识别,可能误导法官形成预判,破坏"同案同判"的司法原则。更严重的是,这种行为消耗司法资源,2023年全国法院系统处理的类似不诚信诉讼行为同比上升12%,其中技术辅助造假占比达17%。北京市律师协会已将该案例纳入年度职业道德警示教材。 制度应对:构建技术使用红线 针对此案,通州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启动司法惩戒程序。法律界人士建议建立三重防线:一是将技术生成内容纳入《电子证据审查规则》监管范围;二是要求律师事务所建立案例检索双人复核机制;三是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增加技术伦理考核模块。最高人民法院对应的负责人表示,拟于2024年发布《关于规范法律人工智能应用的意见》,明确"生成内容不得作为证据提交""律师须对引用内容真实性终身负责"等底线要求。 行业前瞻:技术治理需与创新发展同步 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专项研究显示,法律科技市场规模近三年年均增长34%,但配套监管存在滞后性。对比美国纽约州2023年出台的《生成式法律技术指引》,我国在技术应用标准上仍需完善。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已联名提议,在《刑法》第307条"妨害作证罪"中增设"利用智能工具伪造司法材料"专项条款。

司法诚信是法治的生命线。这起律师虚构案例事件虽属个案,但折射出具有普遍性的风险:在新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法律职业共同体必须更清醒地认识到,技术进步不能成为降低诚信标准的理由。相反,技术越强,越要把核实义务和责任边界压实。只有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加强职业教育、严格责任追究,才能推动新技术在法治轨道内有序应用,维护司法秩序与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