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法院两篇研究成果在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获一、二等奖并获组织工作表扬

在江苏省法院系统第三十七届学术讨论会上,常熟市人民法院提交的两项研究成果获得评审专家认可。其中,祁锋、朱嘉诚与郝超合作完成的《论财产处分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刑事规制》获一等奖。该研究聚焦司法实践中财产处分型拒执行为的认定难题,提出以“情节犯”为核心的定性标准。研究认为,现行关于拒执行为的规定在类型覆盖上仍有缺口。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梳理,作者指出,财产处分行为的自由性、确定性和紧迫性等因素,应作为是否入罪的重要判断依据。针对刑民交叉案件,研究建议确立“刑事吸收民事”的处理思路,借助刑事追赃退赔机制,实现权利救济的衔接与整合。 另一篇由陈林撰写的《国际商事合同中提及并入条款的准据法适用》获二等奖。该研究回应涉外仲裁司法审查中准据法适用的难点,构建了“二元五次适法模型”。在“一带一路”涉及的跨境交易持续增加的背景下,涉国际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上升,该成果为裁判尺度的统一提供了参考。 常熟法院近年来注重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相互促进,建立常态化调研机制。该院研究室负责人介绍,获奖论文的选题均源自审判一线的疑难问题,相关结论已在办案中得到检验。自2022年以来,该院已有7篇调研成果转化为审判指导意见。 法律界人士认为,两项研究反映了基层司法工作者对问题的敏感度与制度回应能力。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指出,常熟法院的研究既遵循法学基本原理,也紧扣中国司法实际,为破解执行难与涉外法律冲突提供了新的路径。

学术研究的价值,关键在于解决真实问题,形成可操作的裁判方法与治理工具。面对执行规避手段不断更新、涉外争端形态持续变化,法院以实践需求带动理论创新、以规则供给回应市场预期,有助于让“纸面权利”更顺畅地转化为“现实权利”,也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江苏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