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车厘子天价索赔案终于判了,结果是咱们输了

大家都在看的智利车厘子天价索赔案,终于判了,结果是咱们输了。马士基那艘“Saltoro”号货轮倒霉,2025年1月跑中国的时候坏了,在海上漂了23天才到南沙港。这事儿让几家水果商亏了1.6亿美元。瓦尔帕莱索第五民事法院之前判赔152亿智利比索,大概1664.4万美元。按照法院的意思,这笔钱也就是货物价值的10%。智利宪法法院最近也发话了,八位法官一致驳回了那七家出口商的上诉,说现行规定没问题。判决书里讲得很明白,海上承运人的责任限制制度是国际老规矩了,目的是不让船公司赔破产,好维持海运网络的稳定。法院认定智利的《商法典》也是照着这个来的,符合宪法精神。既然宪法法院这么定了,这次事故就只能按责任限制条款办了。之前法院已经批了那个152亿比索的责任限制基金,货主们只能按比例领钱了。 法律界人士觉得这事儿很重要。它给以后的案子立了个规矩:除非你能证明承运人故意捣乱(也就是《商法典》第1001条说的那种情况),否则货主想多要赔偿可没门。对于智利搞生鲜出口的人来说,这案子给提了个醒:光找个好船公司还不够,买份保额足的保险来兜底才是正经事。宪法那块儿的争议算是完了,但民事程序还得在瓦尔帕莱索继续走下去,最后得把那个基金的钱怎么分给各位货主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