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电商食品监管新规 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护航消费安全

问题:直播电商拓宽了食品消费渠道,但风险也随之而来。部分直播间存夸大宣传、以次充好、售卖临期或过期食品等现象,有的经营者甚至将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在退货、索赔时常常遭遇困难,投诉集中但难以有效解决。 原因:一是参与主体众多、分工复杂,平台、直播间运营方、营销人员、供货商之间的责任边界模糊,容易形成"有人带货、无人担责"的局面。二是平台的审核把关、风险识别和治理能力参差不齐,对食品类目的风险防控还不够充分。三是直播营销特点是强互动、高冲动,信息密度大、传播快,一旦出现违法宣传,影响范围广。四是对直播场景中的证据固定和取证还缺乏有效制度支撑,事后抽检难以覆盖直播的即时性和隐蔽性。 影响:食品安全直接关系消费者健康。直播中的信息不对称加上消费冲动,对老年人等群体风险更大。违法违规不仅伤害消费者权益,还会破坏市场秩序,挤压守法经营者的生存空间。从更大角度看,直播电商已成为扩大内需的重要渠道,规范食品销售有助于稳定消费预期、增强市场信任。 对策:新规以全链条覆盖、主体责任清晰、监管措施可落地为目标,主要体现在六个上。 其一,明确适用范围,实现链条闭环管理。将直播电商平台、直播间运营者、营销人员及其服务机构纳入监管,推动"谁经营、谁负责"落到具体主体。 其二,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要求平台建立审查登记、培训、风险管控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力量,制定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智能监测和快速处置机制。平台责任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 其三,区分不同主体责任。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要求公示许可信息、查验供货资质;对营销人员强调严格选品制度,避免以"非经营者"身份逃避责任。 其四,细化禁止性要求。明确13类不得通过直播方式经营的食品,严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混淆食品类型,为直播带货划定明确的红线。 其五,强化监管执法措施。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直播食品纳入日常监管和年度抽检计划,明确技术监测记录可作为行政处罚的电子证据,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可追溯性。 其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平台开通便捷投诉举报功能,推动纠纷前置化解,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前景:新规落地后,直播电商食品领域预计出现三方面变化:一是合规标准更清晰,行业从流量竞争转向品质和信誉竞争。二是平台治理从规则声明升级为能力建设,智能监测和快速处置成为基础配置。三是监管更加数据化、场景化,线上线下监管衔接更紧密。 下一步的关键是各方将制度转化为可执行的流程。平台需强化入驻审核和选品管理,直播间运营者和营销人员需把合规要求融入脚本和话术,供货端需提升质量控制能力。通过多方共治,直播电商食品领域有望在规范中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网络交易监管进入精准化时代;在释放数字经济活力与维护市场秩序之间找到平衡,既需要制度约束,也需要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当每个直播间都成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流量至上"的粗放模式终将被"质量为先"的健康生态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