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长沙消费者刘先生在步步高梅溪天地好利来门店购入生产日期为2025年9月的玫瑰酱产品,次日开封即发现罐内布满白色菌斑。
经核实,该产品标称保质期12个月,从购买到发现问题不足24小时,但霉菌已形成明显菌丝渗透,显示污染非短期形成。
消费者提供的影像资料显示,涉事门店同类产品长期处于常温陈列状态,不符合部分含糖量较高食品的储存规范。
行业专家指出,预包装食品霉变通常与三类因素相关:一是生产环节灭菌工艺不达标,二是包装密封性存在缺陷,三是流通环节未严格执行温控要求。
涉事产品外包装未见破损,但门店储存条件与产品特性匹配度存疑。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按照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保存食品。
事件发生后,消费者提出由商场方参与协调的诉求具有现实合理性。
步步高梅溪天地作为经营场所管理方,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承担连带责任义务。
目前商场已搭建协商平台,品牌方表态将依据专业检测结果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非好利来首次因食品安全问题引发关注,2023年该品牌在成都某门店亦发生过期原料事件。
市场监管部门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糕点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为2.3%,主要问题集中在微生物超标。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期发布的年度报告强调,预包装食品维权存在举证难、鉴定周期长等痛点。
此次事件中消费者坚持第三方见证的送检流程,为同类维权提供了参考样本。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
这起事件虽然最终得到了商场和企业的重视,但其背后反映的问题值得深思。
从生产到销售,从存储到消费,食品安全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把关。
企业应当以此为鉴,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商场应当切实履行销售场所的监督责任;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力度。
只有形成生产者、销售者、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的良性互动,才能真正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