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收费问题,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一起居民电费代收领域价格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接到投诉反映老军营小区(南区)林业厅北院存在电费收取“价外加价”情况后,执法人员于2025年4月开展现场检查。
经查,涉事单位为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后勤服务中心,其对林业厅宿舍居民用电采取预付费方式代收电费,计量装置为普通电表。
调查认定,该单位在应执行政府定价的情况下,未按规定标准收取电费,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
(原因)从政策执行层面看,涉事小区居民属于“尚不具备条件的合表居民用户”,按现行规定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而应按居民电价平均调整水平执行统一标准。
相关文件明确,这类用户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487元,低保户、五保户执行另行标准;经核实,该小区不涉及低保户和五保户情形。
因此,代收单位应当严格按照0.487元/千瓦时收取。
此次问题的直接原因,在于代收环节未严格对照政府定价文件落实收费标准,导致以每千瓦时0.52元向居民计费,形成差额。
深层次看,部分单位在代收公共服务费用时仍存在“内部管理代替价格政策”“收费口径随惯性走”等现象,政策学习、价格公示、内部审核等制度性约束不足,容易在长期运行中累积风险。
(影响)处罚决定书披露,经核算,2023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间,涉事单位向510户居民共售电量2174178千瓦时,实际收取电费合计1130572.56元;按政府定价标准计算应收1058824.686元,多收71747.874元。
电费关乎千家万户,代收环节一旦偏离政府定价,影响不仅体现在居民直接经济负担上,也会削弱价格政策的权威性,干扰公共服务收费秩序,进而引发对“公共单位收费是否透明、是否合规”的社会关切。
对基层治理而言,这类“看似不高、累计不小”的差额,更容易造成纠纷反复与信任受损。
(对策)针对查明事实,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综合其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主动提供材料、在调查终结前全额退还多收款项等情节,作出从轻处罚决定,罚款35873.94元。
涉事单位在接受调查后,于2025年5月将居民电费收费标准整改为每千瓦时0.487元,并主动向居民全额返还多收电费71747.874元。
此案释放出明确信号:对涉及政府定价的民生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代收之名变相加价;对主动纠错、及时退费的行为依法予以考量,但不意味着违法成本可以被忽视。
从治理角度看,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需要把“事后纠偏”前移为“事前防控”。
一是压实代收单位主体责任,建立收费标准变动的学习传达、财务复核、定期自查机制,确保政策调整后第一时间对齐执行。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依据、标准、周期与咨询渠道,让群众明白消费、明白缴费。
三是完善投诉处置闭环,推动“受理—核查—处理—反馈—复盘”全链条运行,对重复投诉、长期差错的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四是对合表居民等特殊用电形态加强规范指引,推动具备条件的小区逐步完善计量与结算条件,减少政策口径差异带来的执行偏差。
(前景)随着价格监管与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推进,代收环节将成为规范收费秩序的重点之一。
预计各地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机构、物业及相关服务主体的收费行为指导与执法力度,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强化震慑效应,推动政策落地更精准、收费更透明。
同时,居民侧的维权意识和监督渠道也在不断完善,投诉线索将更早暴露问题,有助于将损害控制在初期阶段。
对相关单位而言,依法合规不仅是底线要求,也是提升公共服务公信力的重要抓手。
价格监管涉及千家万户,政府定价制度的有效执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保障。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后勤服务中心的这起违规收费案件,既是一次对规范意识不足的纠正,也是对整个社会的提醒。
该单位的主动纠正和全额退款值得肯定,但更重要的是,各类机构都应当以此为鉴,切实增强对政府定价政策的尊重和执行力度。
市场监管部门也应继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定价政策真正惠及广大消费者,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