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等新技术加快应用,群众对出行便利和治理效能的期待也提高。在这个背景下,非营运私家车检验制度在落实中出现了一些不适应:部分车主反映检验流程繁琐、耗时较长;个别检测机构存在操作不规范、收费项目不够透明等问题;更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地方将交通违法处理情况与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挂钩,导致车辆检验偏离安全检测初衷,容易被异化为管理“前置关口”。 (原因)袁小彬认为,这些矛盾主要来自两上。一是法规制度衔接不够顺畅。《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13条明确,车辆检验不得附加行驶证、交强险凭证以外的条件,但在一些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或具体操作中,仍存在将“违法处理完毕”作为前置条件的做法,客观上形成与上位法不一致的额外门槛。二是检验资源配置与风险结构不匹配。目前监管力量仍较多投入在低风险车辆的周期性线下审核,而对营运车辆、老旧车辆、存在改装风险车辆等更需要动态监管的重点对象,精准化、常态化监管能力仍需补强。 (影响)在社会运行层面,普遍性年审带来的集中排队、异地往返等时间成本,叠加可能存在的服务不规范问题,增加了群众办事负担,也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公共服务体验。在治理效能层面,如果检验与违法处理强制捆绑,容易形成“以检代管”的路径依赖,使检验机制承担过多非安全功能,削弱其作为安全底线工具的专业性与公信力。同时,面对新能源汽车电池安全、智能系统故障等新型风险,单纯依赖固定周期、固定场所的线下检测,难以覆盖车辆全生命周期的运行状态,监管模式需要向数据驱动和动态预警转型。 (对策)围绕上述问题,袁小彬提出应推动检验机制系统性改革:一是调整“一刀切”普检模式,实行差异化监管。对无重大事故记录、无非法改装记录的非营运私家车,建议取消普遍年审;对发生事故、存在改装记录或具备较高风险特征的非营运私家车,恢复或强化定期检测,让有限监管资源集中用于高风险环节。二是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车辆“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整合车辆生产、维修保养、保险理赔、事故记录等全链条信息,实现可追溯、可核验、可预警,为分级分类监管提供数据支撑。三是推进“以技代检、动态预警”,推广车载OBD、物联网等手段,对排放、制动、灯光以及新能源汽车电池安全等关键参数开展远程监测与风险识别,并在重点路段布设智能感知设备,对异常车辆快速筛查、分流处置,实现从“定时定点检测”向“全程动态监控”转变。 (前景)受访调研观点认为,检验制度改革的方向应更便民、更精准、更依法。下一步如推动对应的措施落地,还需同步完善配套机制:一要强化上位法统领与规范清理,厘清车辆检验与违法处理的边界,确保政策执行统一、透明;二要健全数据标准与隐私保护规则,明确数据采集范围、使用权限与责任边界,防止信息滥用;三要通过试点先行、分步推广,建立第三方检测机构信用约束和质量追责体系,确保“减少线下年审”不等于“降低安全底线”,而是以更高效的方式守住道路交通安全底线。
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折射出我国行政管理从粗放走向精细的趋势。在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技术加速迭代的背景下,如何在守住道路交通安全底线的同时,最大程度便利群众、降低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仍是相应机构需要回应的现实课题。袁小彬委员的建议提供了可参考的思路,期待有关部门更论证,在制度优化与技术应用之间找到更好的结合点,让改革更好惠及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