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店变身“高利贷”平台 浙江乐清检察机关依法打击非法放贷诈骗犯罪

问题——“零利息分期购金”背后的高息放贷陷阱 部分资金需求旺盛但征信不足的人群,容易被“无门槛、低成本”的融资噱头吸引。乐清市检察机关发现,一家珠宝店一年内频繁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数量远超行业正常水平。表面上看,这些案件以“黄金分期购买”合同为名,手续齐全,债权债务关系清晰;但部分被执行人称“并非真实购买黄金”,引起检察机关关注。 原因——虚高价格变相放贷,利用公证程序快速回款 经调查,该珠宝店经营者戴某以分期销售黄金手镯、手机等为幌子,虚增商品价格并与消费者签订分期合同和还款承诺书,同时暗示可低价“回收变现”。消费者实际获得的现金远低于标价,形成变相借贷关系。该模式涉及46人、金额110余万元,年化利率高达43%至335%。为快速回款,戴某将还款承诺书公证,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规避借贷监管和争议审查。 影响——扰乱金融秩序,损害司法公信 此类行为危害多重:一是以“消费分期”掩盖高息放贷,加重借款人负担;二是滥用公证程序,导致部分人在不知情下签署承诺书,后续直接面临执行风险;三是冲击市场秩序,挤压正规金融空间。最高检部署专项监督后,如何加强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的监管成为基层治理重点。 对策——穿透式审查,刑民协同治理 乐清市检察机关从形式审查转向实质审查,民事与刑事手段并用: - 民事上:与法院研讨后认定有关合同无效,对1件生效裁判提请抗诉,发出4件再审检察建议;针对公证债权文书执行问题,提出7件检察建议并获采纳。 - 刑事方面: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戴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7万元。 前景——强化监管与风险防范 随着消费分期场景增多,变相放贷可能伪装成买卖合同或服务合同。业内人士建议: 1. 加强对异常执行申请的筛查; 2. 完善公证环节的风险提示和真实性审查; 3. 加强公众教育,警惕“零门槛融资”等话术。

乐清此案的成功查处,既维护了金融秩序,也展示了司法机关打击新型犯罪的决心;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平衡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保护市场活力与守住法律底线至关重要。此案为全国打击变相高利贷提供了范例,也提醒公众远离披着合法外衣的金融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