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要求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立即腾退位于望京东园的经营场所,并向房东张先生支付共计3548万余元的欠租、滞纳金及房屋占有使用费;同时,医院法定代表人李亚鹏需就其中270万元欠租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结果引发社会关注,也折射出部分民办公益医疗机构合规运营和合同履行上的短板。 嫣然天使儿童医院成立于2012年,是中国首家民办非营利性儿童综合医院,由李亚鹏等人发起。医院成立以来获得爱心企业和人士捐赠,在儿童医疗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但在本案中,这家公益属性鲜明的机构却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租赁合同违约。 根据案件事实,房东张先生与嫣然医院的租赁关系始于2010年。首份租赁合同签订后,双方十年间未发生争议,医院一直按时交租。2019年双方续约,新合同约定租期为2020年8月1日至2030年7月31日,月租金提高至80万元,并约定每两年递增5%。但自2022年1月起,医院开始拖欠租金,欠付情况持续多年。 面对拖欠,张先生为维持合作关系多次作出让步。2022年7月,他与医院签署补充协议,将月租金从84万元下调至80万元,以缓解医院压力。同年8月,张先生与医院及李亚鹏共同签署支付计划,约定医院欠付的270万元房租最迟于2023年1月20日前结清,并由李亚鹏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医院未按期履行支付计划。期限届满后,欠租仍未清偿。张先生于2023年初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产并追缴欠租及滞纳金。 在庭审中,嫣然医院提出多项抗辩。医院称其违约程度不高,拖欠主要因疫情期间经营困难,门诊量和手术量明显下降。医院还表示,在得知被起诉后,已于2023年1月至7月支付360万元房租,并称随着疫情影响减弱,运营正在恢复,愿意也有能力继续支付租金。医院继续主张,一旦解除合同,作为全国第一家民办非营利公益慈善儿童医院,将难以妥善安置即将手术的患儿,可能对公益事业造成较大影响。 李亚鹏则称,其担保责任仅覆盖2022年4月至8月期间,超出该范围的欠租不应由其承担连带责任。他还主张,如能获得租金减免或标准调整支持,主债务可能不存在,其担保责任也应相应消灭。 法院经审理认为,嫣然医院长期拖欠租金,已明显损害房东合法权益,构成违约。医院提出疫情困难等原因,但不足以成为长期欠付租金的正当理由。法院指出,医院作为法人应依约履行合同义务,不能以经营困难为由单方违反合同。同时,法院认定李亚鹏在支付计划中明确承诺承担连带责任,该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予履行。 法院最终判决:嫣然医院应于判决生效后立即腾退涉案房屋;支付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租金270万元;支付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10日租金3278064.5元;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和物业费;李亚鹏就欠付租金中的27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此判决对民办医疗机构具有警示意义。民办医疗机构在运营机制上更为灵活,但同样必须依法合规、严格履约,公益属性并不意味着可以规避法律责任。医疗机构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离不开诚信经营与规范管理。 同时,该案也暴露出部分民办医疗机构在突发冲击下的抗风险能力不足。疫情导致经营承压属于客观情况,但医疗机构更应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优化经营策略来渡过难关,而不是以拖欠债务作为应对方式。这对财务管理和风险预案提出了更高要求。 此外,李亚鹏承担连带责任也表明了法律对管理者承诺的约束。机构发生违约时,负责人不能置身事外,应当为自己的承诺和有关决策承担相应责任。
这起看似普通的民事纠纷,实则提出了一个更现实的问题:在慈善与公益实践中,如何在理想与规则之间找到可执行的平衡点。当公益诉求遇到商业契约,只有建立更清晰的治理结构和更透明的监督机制,才能让善意在法治框架内稳定运行。该案判决既维护了契约精神,也为处于发展阶段的公益机构敲响了合规经营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