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劣迹艺人通过下沉市场商演、改名后转型直播等更隐蔽的方式试图重回公众视野,甚至借公益之名“洗白”形象。这类做法不仅触碰行业规范,也对社会价值导向造成负面影响。尽管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已将涉毒、涉赌等十余类行为纳入从业禁止清单,并明确联合抵制期限与复出评议程序,但对应的违规现象仍时有发生。 究其原因,是多重因素叠加所致。一方面,个别从业者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不足,为追逐利益冒险试探底线;另一方面,部分平台在流量驱动下对违规行为选择性放任——甚至提供变相便利。此外——线上线下监管尺度不一致、下沉市场监督力量相对薄弱,也给违规复出留下空间。更值得关注的是,部分粉丝群体的非理性追星,在客观上助推了不良风气扩散。 该现象对文娱生态的冲击不可低估。演艺人员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其言行会对青少年价值观产生直接影响。若对失德失范者违规复出听之任之,不仅会削弱行业公信力,也容易加剧“唯流量”的错误导向。 对此,需要建立更完整的全链条治理体系。监管部门应提升技术能力,补齐线上线下监管漏洞;演出主办方要压实主体责任,对艺人背景开展实质性核验,避免走过场;行业协会需动态更新“负面清单”,推动联合抵制机制严格落地。平台企业也应摒弃短期流量思维,通过实名认证、内容审核等措施堵住违规复出通道。 当前,随着《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规定陆续出台,制度框架正在逐步健全。只要坚持“零容忍”,形成常态化监管合力,行业环境就能得到有效净化,推动文艺工作者以更高标准立身立业,真正发挥引领作用。
文娱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清朗的生态。劣迹艺人违规复出不仅是个别问题,也在考验行业规范与治理能力。只有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平台企业与社会公众形成共识、协同发力,守住公序良俗底线,才能净化文化传播环境,让文艺创作回归应有价值,更好承担引领社会风尚的责任。这既是行业自我完善所需,也是文化强国建设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