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但实际工作中,“权责不对等”的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以娄星区为例,作为娄底市唯一的市辖区,该区既要处理城市社区物业纠纷、征拆矛盾等现代治理问题,也要应对农村宅基地管理、产业培育等传统任务。过去受执法权限上收、审批链条较长等因素影响,乡镇干部常处于“有责无权”的被动状态,群众诉求难以及时得到回应。针对该难题,娄星区委、区政府于2022年出台《“三基三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意见》,以制度改革推动体制机制破题。 在权力重构上,依法将综合管理、行政执法等7类事权下放至乡镇街道,对区直部门派驻机构实行“属地化管理”,并赋予基层对人事考核的建议权。水洞底镇综合执法队查处违建案件数量同比上升47%,办案周期缩短60%,体现出“权责对等”改革带来的效率提升。 减负与激励上,该区建立“三张清单”制度:清理合并督查检查事项32项,设立基层干部大病救助基金,推行容错纠错备案制。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在调研中表示:“要让基层干部从‘怕问责’转向‘敢作为’。”数据显示,2023年全区信访总量下降28%,干部主动申报创新项目同比增长1.3倍。 针对城乡二元结构特点,娄星区探索差异化治理路径。在农村区域,以1042个“屋场”为单元建立“三屋同治”体系,由屋场党小组牵头推进产业项目,带动村民自治更有序运行。城市社区则构建“红色物业”协同机制,在八一祥和等小区试点“物业服务质量与业委会选举挂钩”制度,业主满意度提升至91%。通过更精准的治理方式,基层治理成本下降23%,群众参与率提升40%。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专家认为,娄星实践的关键在于形成“权责重构—机制创新—效能提升”的治理闭环,其经验对中部地区城乡融合型县域治理具有参考价值。随着改革持续推进,该区正探索将数字技术融入网格管理,计划于2024年建成全域智慧治理平台。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娄星区的探索表明,只有把权力配置更科学、责任划分更清晰、激励机制更有效,才能激发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从权力下沉到因地制宜,从减负赋能到纠错容错,“三基三创”改革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路径,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基层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