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固体废物治理正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课题;采矿、冶炼、发电等行业每年产生的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尾矿等废弃物数量庞大。据生态环保部门介绍,全国累计堆存量约330亿吨,占地面积达3500平方公里,这些堆存场所存明显的环保隐患。 当前工业固体废物治理面临双重压力。一上,历史堆存规模巨大,环境安全隐患突出。另一方面,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等传统利用渠道逐步减少,新增堆存量仍上升,消纳利用难度不断增大。 为破解这个难题,生态环保部门制定了明确的治理思路。在控制增量上,已修订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允许符合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充填、塌陷区回填等用途。同时指导各地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消纳利用试点,探索新的处置模式。 山东、辽宁、山西等地已成为先行者。黄河流域内蒙古、陕西等9省区去年开展了128个煤矸石及粉煤灰规模化利用项目,利用量超过1亿吨。长江中上游云南、贵州等五省一市开展了24个磷石膏规模化利用项目,利用量达2900多万吨。这些成果充分说明,规模化利用已成为工业固废处置的有效途径。 治理存量上,生态环保部门去年组织开展了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排查,建立了涉及的数据库。尾矿库治理上,已累计完成5000多座尾矿库的隐患整治,其中通过"一库一策"方案推进完成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尾矿库治理2200多座。磷石膏库治理上,长江中上游154座磷石膏库全部完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80座已启动治理工程,累计清空磷石膏约180万吨。 为防止规模化利用演变成新的环保问题,生态环保部门建立了严格的监管机制。下一步将按照"科学论证、制定规范、主动公开、全程监督"的程序开展规模化消纳利用工作,并进行跟踪评估。同时加快涉重金属矿山、尾矿库、堆渣场等环保隐患排查整治,推进符合环保要求的尾矿库、堆渣场闭库封场,实施高标准生态修复。 根据《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要求,到2030年,全国将完成60%以上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治理,全面完成赤泥库、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这标志着工业固废治理将进入新阶段,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变,从单纯堆存向资源化利用转变。
工业固废治理是一场系统工程,既要守住生态安全底线,也要实现资源高效利用。把控增量与治存量同步推进,把规模化利用置于科学论证与全过程监管之中,才能推动"废物"向"资源"转化,为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