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听从了全国人大代表樊芸的意见,把《物业管理条例》改叫《物业服务条例》,行业也改成“物业服务”了。这个消息一出来,网上讨论得可热闹了,大家都觉得这是个好事儿。 不过呢,光改个名字肯定不够。我们得想想怎么让“服务”真正变成现实。樊芸代表讲了个故事:有个市民想送独居的母亲回老小区,每次都被物业拦住,说车位紧张,他解释完也没用。这种事儿多了去了,物业有时候把门禁当催费工具,对卫生也不管不顾。还有公共收益的账乱七八糟,设施坏了也不修。催费倒是挺积极的,业主想维权就难了。 为啥会这样?主要是物业把自己当老大了,忘了业主才是主人。“管理”这两个字把业主和物业本来平等的关系变成了上下级的关系。这次改名算是从顶层设计上把这关系理清楚了。樊芸说,“管理”是管着你,“服务”就是负责给你干事儿。 想让业主觉得自己是房东,这就是这次改革的核心。光名字变了还不行,关键看行动。如果还是对业主的问题推来推去,再好的名字也白搭。 要想让服务真正深入人心,得有硬规矩。比如建立监督机制,把业主满意度放进评级里;让服务质量和物业费挂钩,让市场自己淘汰差的物业;还要保障业主委员会的权力,让炒掉差的物业容易点;相关部门也要监督好他们。 山东和淄博也在这么干呢。山东发了文件让政府少管事;淄博市场监管局用创新办法优化环境。这些都是回归“服务”角色的表现。 小区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服务好小区里的人就是对百姓负责。希望这次改名字能真正让生活变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