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四省市同步出台“一网通办”协同法规 以法治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走向“好办”

一、问题:跨省可办已成常态,迈向“好办”仍需制度牵引 长三角一体化进入纵深推进阶段,企业跨地经营、群众跨城生活更为普遍,政务服务从“各自办理”走向“跨域通办”已成现实需求。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自2019年启动以来,覆盖事项持续扩展,异地办事便利度明显提升。但在落地过程中,仍有部分事项存在标准不统一、材料重复提交、线上线下衔接不顺、协同机制不够稳定等问题,影响跨省办理效率和体验。如何把阶段性探索沉淀为可持续、可复制的制度安排,成为提升区域治理效能的关键。 二、原因:事项边界、规则口径与数据底座不统一,制约体验升级 跨区域政务服务牵涉多层级、多部门、多系统协作,既要解决“办哪些”,也要明确“按什么标准办、谁来牵头办、数据怎么流转”。由于管理权限划分不同、业务规则演进不一、系统建设节奏存在差异,容易出现事项口径不一致、互认范围不清、窗口与平台割裂、数据共享应用不深等问题。随着服务场景从“少量高频”扩展到“多领域、全链条”,仅靠部门协调或项目推动难以长期稳定满足企业和群众对“就近办、一次办、便捷办”的更高期待,需要用法治方式建立常态化协作框架。 三、影响:全国首部政务服务区域协同立法,为一体化治理提供样本 此次协同立法是政务服务领域全国首部区域协同立法成果。四省市法规文本篇幅不大、条款更聚焦,强调可操作性与协同性,体现“共同调研、共同起草、共同推进”的机制,并在审议、表决和实施时间上同步安排,增强执行的一体化程度。法规出台后,有助于把长三角多年实践中成熟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跨省服务从“能办”向“更统一、更便捷、更稳定”升级,也为其他区域推进公共服务协同提供可借鉴路径。 四、对策:以清单管理为抓手,推动标准、流程、渠道、数据“四个协同” 本次规定的核心制度设计之一,是对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目前长三角已联合推出300项“一网通办”事项清单,异地就医备案、参保凭证出具、公积金信息查询、企业设立登记、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等高频事项办理量均达百万级,显示跨域需求旺盛、协同基础较为扎实。法规将清单管理从实践做法固化为制度安排,明确事项范围、办理标准与服务路径,推动实现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 根据规定,清单将由四省市省级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发布,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明确事项牵头地区、主管部门及办理方式。清单重点覆盖企业准入准营、用工招聘、纳税缴费、经营发展、工程建设、注销退出等经营全周期事项,以及个人从出生、教育、就业、生活、置业、出行、就医到养老等全生命周期事项,并可根据需求动态扩围。围绕清单落地,四省市将以数据共享和流程再造为支撑,推进跨层级、跨部门协同,持续完善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等区域标准,夯实“一网通办”的数据基础与规则体系。同时,规定对线上平台能力提升与线下窗口协同作出制度化安排,推动线上线下一体融合,让“网上办”和“就近办”相互补位、同步提升。 五、前景:以法治保障推动“同城化服务”走深走实 随着法规施行,长三角政务服务协同有望从项目化推动转向制度化运行,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区域营商环境的可预期性和一致性。下一步,重点在于把清单制度与数据共享、流程优化、服务监督评价等配套机制形成闭环,推动更多高价值、全链条事项实现跨省“一次办成”。同时,应在安全合规前提下加强数据治理与风险防控,完善跨区域协同的责任分工、争议处理和持续迭代机制,确保“同城化”服务既便捷高效,也稳健可靠。

长三角以法治方式破解区域治理难题的实践表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持续的制度创新。当政务服务打通“看不见的行政壁垒”,不仅提升了群众办事体验,也说明了改革向纵深推进的路径选择——以制度型开放促进更深层次融合。站在新的发展阶段,长三角正以立法协同为支点,推动一体化发展迈向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