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多部门联动开展寒假交通安全教育 守护学生出行安全

寒假临近,学生群体的交通安全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点。厦门市委文明办与厦门交警部门近日联合发布《致广大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针对假期出行中常见风险隐患给出具体提示,传递出对青少年交通安全的重视。 从现实情况看,寒假期间学生外出增多,参与交通的方式也更为多样:骑自行车、电动车,乘坐各类车辆,甚至个别学生尝试驾驶摩托车等。这些出行方式一旦缺少规范约束和安全意识,事故风险就会明显上升。有关数据也显示,假期往往是青少年交通事故的高发时段,不少事故与忽视交通法规、缺少必要防护有关。 针对该现状,厦门交警从多个维度提出明确要求。基本出行规范上,提醒学生尽量通过天桥、地下通道、斑马线等设施过街,严格遵守信号灯指示,走路不分心、不做“低头族”。这些看似细小的习惯,是降低事故发生率的第一道关口。同时,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出行工具使用,深入明确: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相关限制并非“一刀切”,而是基于青少年身心发育特点和风险承受能力作出的安全边界。 防护措施同样被反复强调。无论是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还是乘坐汽车,规范佩戴头盔、全程系好安全带等细节,在关键时刻往往决定伤害程度。提示还特别指出要远离车辆盲区,不在行驶途中将身体伸出窗外,下车前注意观察后方来车等,这些内容多来自真实事故的教训总结。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提示把家长责任放在更突出的位置。家长既是第一监护人,也是交通安全教育的主要落实者,其示范作用很难被替代。提示要求家长自觉守法出行,不酒驾、不超速、不违停,用日常行为给孩子树立标杆。同时,家长应主动向孩子讲解交通意外的应急处置,教会孩子遇到事故时如何正确拨打急救电话、准确描述关键信息、迅速远离危险区域等自救要点;为孩子准备紧急联系卡的建议,也说明了对突发情况的细致考量。 从教育意义看,这套提醒目标在于提升学生的风险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倡导“知危险、会避险”,让安全意识融入日常出行,成为主动选择而非被动遵守。这种更贴近日常的教育方式,有助于学生形成长期稳定的安全习惯。

守护孩子的假期安全——既关乎生命安全——也映照城市文明;交通安全不止靠一纸提醒,更落实在每一次过街的停看、每一次出行的头盔与安全带、每一次驾驶的克制与专注。把规则当底线,把谨慎变习惯,家校社共同发力,才能让“平安回家”成为这个寒假最踏实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