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九组赴鲁明查暗访:施工消防燃气隐患交织,主体责任亟待压实

11月24日至12月2日,由水利部副部长王宝恩任组长的中央安全生silon生产考核巡查组第九组对山东省开展为期十天的专项巡查。

巡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济南、日照等地的企业、学校及消防重点单位,围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检查。

建筑施工领域高坠风险隐患依然突出 在日照市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施工现场,巡查组发现了多项严重安全隐患。

该项目由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电梯井洞口周边防护措施严重不到位,电梯井防护架体被违规挪作二次结构砌筑操作架使用。

经查,该架体搭设高度已超过30米,属于危大工程范畴,却存在多个违规问题:防护密目网和踢脚板被临时拆除,剪刀撑随意拆卸,架体上堆放杂物,脚手架作业层外边缘未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脚手板未满铺,立杆对接扣件未交错布置。

更为严重的是,该脚手架工程的专项方案存在重大缺陷,未编制完整的施工方案,方案内容缺少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验收标准、架体受力验算等核心内容。

巡查组专家指出,防护架与操作架的承重结构设计完全不同,电梯洞口防护不到位可能导致架体失稳、作业人员高坠、物体打击等多重风险。

同样问题也出现在日照致远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山城宾馆酒店项目。

该项目电梯井洞口脚手架支设不规范,部分下部立杆被违规拆除导致上部立杆悬空,架体上随意堆放架子管、木模板等杂物,存在架体失稳和临边防护不到位的风险。

根据山东住建领域的统计数据,高坠加物体打击事故已占今年亡人事故的50%以上,这一数据充分说明建筑施工领域的高空作业安全问题已成为最突出的矛盾。

企业对于防护措施的临时拆除、对于专项方案的不规范编制,直接反映出部分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忽视。

烂尾小区消防设施严重缺陷 在济南市历城区火炬东第小区,巡查组发现了烂尾项目遗留的消防安全隐患。

该小区是2008年开发的商品房住宅项目,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小区至今仍使用临时用电,电源保障能力有限,仅能维持基本的生活用电。

更为危险的是,小区内大量室内外消火栓无水可用。

管委会负责人解释称,园区内部分消防管道存在多处漏水、渗水点,一旦加压可能导致管道爆裂和水浸。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也无法正常使用,多项消防防御措施处于瘫痪状态。

考虑到小区内有多栋高层建筑、租户众多、人员构成复杂,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这类烂尾项目的消防隐患不仅反映出开发企业的不负责任,也暴露出属地政府部门在工程监管中的薄弱环节。

管委会已承诺立即协调解决临时用电转市政供电问题,并完善小区消防系统。

液化气站防爆措施存在明显缺陷 在济南大丰液化气站,巡查组发现了更具危险性的安全隐患。

该站罐区液化气储量已构成重大危险源,但企业未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应急管理工作存在明显漏洞。

该站安全负责人承认这是工作疏忽,表示将立即组织专业人员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实地演练。

在灌装区,巡查组发现了更为严重的防爆电气安装缺陷。

充装计量设备内部防爆接线箱的预留孔洞未用防爆堵头封堵,接地线违规接入防爆接线箱且引入处密封不严。

这些缺陷会直接导致防爆性能达不到要求。

在燃气爆炸危险区域内,任何不规范的接线都可能成为点火源,引发严重事故。

这些隐患的存在表明,企业对于防爆电气安装规范的理解不足,对于危险源的辨识和管控能力不够。

相关企业负责人表示将立即整改,并对场站开展举一反三的排查整改工作。

问题根源与深层思考 此次巡查中发现的多类隐患问题,反映出一些企业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一是对安全投入的重视程度不足,防护措施被随意拆除或不规范设置;二是对法规标准的理解不深,专项方案编制不规范、防爆措施不到位;三是对风险的认识不够,应急预案缺失或流于形式;四是管理制度执行不力,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机制不健全。

这些问题的出现,既反映出企业自身的管理缺陷,也反映出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需要进一步加强。

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行业,必须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管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

安全生产须臾不可放松。

此次巡查暴露的问题,既是警示钟也是突破口。

唯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管穿透力、提升技术防控水平,方能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转化为坚实的安全屏障。

当前经济复苏关键期,更需以底线思维筑牢发展基石,避免隐患演变成事故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