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检察机关以法治力量守护生态环保,推动生态修复赔偿超三千万元

曾经的老宝塔河是咸宁市民心中的一道伤疤;这条汇入淦河的城区河道,因长期污水直排、垃圾堆积,严重影响沿岸居民生活。这个现象长江流域中小城市具有典型性——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基础设施滞后与监管缺位导致环境历史欠账。 问题的根源在于多头管理下的责任分散。咸宁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主任余冬望分析:"过去环保问题常陷入‘九龙治水’困局,行政监管存在盲区。"2019年,该市检察机关率先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推动住建、环保、水利等部门形成治理合力。 数据显示,仅老宝塔河整治就新增排查排污口28处,完成3个小区2400余户雨污分流改造。这种"司法监督+行政履职"的模式产生显著成效:2024年以来,全市修复污染水源地7处,清理固体废物230余吨,为2500余株古桂树建立保护档案。 在生态修复环节,检察机关创新"刑事打击+民事追偿+生态补偿"三位一体模式。以熊某某污染环境案为例,8名被告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支付14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最终使6亩被硬化林地恢复生态功能。这种"追责到底"的司法实践,突破了以往"一判了之"的局限。 科技赋能成为提升监督效能的新引擎。通城县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模型,发现44家汽修店废机油处置违规问题,推动全县169家小微企业纳入危险废物统一收集体系。嘉鱼县则在珍湖国家湿地公园设立检察工作站,将保护范围扩展至长江湿地生态系统。 前瞻发展上,咸宁市检察院检察长廖旭表示,将深化"生态咸宁·检察同行"品牌建设,重点加强长江支流生态保护。据悉,该市正探索建立生态修复示范基地,计划未来三年再投入5000万元用于流域综合治理。

生态文明建设既要着眼当下治理,更要建立长效机制;把监督落实到具体问题,把修复落实到受损区域,把预防落实到风险源头,才能真正守护好每一条河流、每一片湿地、每一棵古树。用法治推动共治共享,既回应了公众关切,也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生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