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这次发布,要给欠债的人一点颜色看看。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12月29日发布的消息,中新网记者高萌也是这么报道的。这次发布的案例就是想告诉大家,把逃废债这个问题给彻底解决掉。这7件典型案例给大家展示了各种各样的逃废债手段,并且给出了明确的惩治规则。 有些人为了逃避债务,假离婚或者假破产。这些案例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不少手段。比如实际控制人通过控制关联公司恶意转移收益逃废债、股东恶意转让股权、抽逃出资等等,甚至还有通过离婚时少分财产来逃避债务的人。 法院对待这些问题是不手软的,不仅要加大惩治力度,还要让他们付出更大的代价。这次发布的案例中就有几个这样的例子。比如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虚构债务申请破产,结果被判了刑;还有被执行人转移责任财产逃避执行,也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这次发布还强调了“立审执”协同的重要性。法院立案预警功能加强了,立案阶段就能及时甄别虚假诉讼;审判阶段也加大了事实查明力度;执行阶段更是建立了网络查控系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案例:甲公司被裁定进行破产清算后,王某作为法定代表人却不配合移交财务账册,还擅自离开住所地阻挠调查。法院对他给了拘留15天并罚款10万元的处罚。 这次最高人民法院把这些典型案例给大家公布出来,就是想引导大家诚实守信。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还会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 通过这次典型案例的发布,相信能让大家更加明白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