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周军律师。今天想跟大家聊聊民间借贷中一个挺常见的问题。生活里啊,借个钱有时候不止一个人签字,像夫妻搭伙、合伙做生意或者亲戚朋友凑份子,这种多人共同借款的情况不少见。那问题来了,要是有多个人一起借了钱,债主能不能只找其中一个或一部分人,让他们把这笔钱全还了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债务人是两个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要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去还全部的钱。这种情况呢,就叫连带债务。大家在借条上签了字、领了钱、还明确说了愿意一起还钱,哪怕借条上没写要“一起担责”,也没说各还多少,法律上也会默认这是连带共同债务,大家都得把钱还上。 连带债务最厉害的地方就是给了债权人很大的选择权。债主既可以把所有借钱的人都告上法庭,让他们一起还钱;也可以看谁好说话、谁有钱,专门挑其中一个或者一部分人告,直接让这几个人把本金利息违约金全给了。被告的人不能拿“还有别人呢”来当借口不还钱,法院也不能硬逼着债主把没告的人也拉进来。 现在市面上有不少误区得给大家指出来。 误区一:必须告全部人。其实不是义务是权利,不告别人法院也不能驳回。 误区二:只告了一部分就是不要其他人还。根本不是这样,以后还能再告没告的那部分。 误区三:夫妻借钱只能一起告。别担心,可以单独告老公或者老婆一个人。 误区四:被单独告的人只出一半或者部分钱。不对的,每个人都得还全部的钱,还了之后再找别人要账。 最后提醒一下大伙儿:多人一起借钱的话,只要没说好谁还多少就算是连带债务。债主完全有权利只告一部分人要全款。操作的时候可以优先找资产多、有钱的去告。被告的人出了钱之后再去追别的共同债务人就行。遇到事儿多咨询咨询专业律师吧!普及法律常识保护自己的权益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