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督察直指生态治理短板 2024年5月至6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督察,发现部分州市存在森林资源违规开发、城市生活污水直排屡禁不止、建筑垃圾无序堆放侵占生态空间、高原湖泊保护措施虚化等突出问题。
8月督察组向云南省移交4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问题,要求从严追责。
二、原因:监管缺位与责任空转 分析显示,问题根源在于部分地方政府重发展轻环保的惯性思维,部门协同机制失灵。
例如,某州为追求短期经济指标,默许违规占用林地;个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长期滞后,暴露出规划执行不力。
省纪委监委调查指出,部分干部存在“整改走过场”“敷衍应付”等形式主义问题。
三、影响:问责强化制度刚性 此次问责覆盖省、市、县三级,39人受党纪政务处分,32人被诫勉谈话,形成强烈震慑。
值得关注的是,被问责的16名厅级干部中,包括直接分管环保工作的主要领导,释放“终身追责”的明确信号。
专家认为,此举将倒逼领导干部树牢“生态红线”意识。
四、对策:立体化整改长效机制 云南省委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建立“问题清单+责任链条”督办体系。
目前,昆明、大理等地已启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滇池流域实施垃圾清运数字化监管。
省生态环境厅表示,将把督察整改纳入市县政绩考核,每季度公开整改进展,接受社会监督。
五、前景:以问责促生态文明长效机制 随着《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推进,地方正探索“生态补偿+产业转型”组合政策。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专家评估组指出,云南需以此次问责为契机,将督察压力转化为治理效能,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提供示范。
生态文明建设重在责任落实,贵在制度长效。
对移交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是对纪律规矩的刚性维护,更是对绿色发展底线的坚定守护。
以督察为契机,把问题整改转化为治理能力提升,把短期整治转化为长效机制,才能让生态优势更好转化为发展优势,让人民群众在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的变化中获得更实在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