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法律得细化点

有个叫王某的,是山东惠民县融媒体中心的人,他在一个平台买了童装,跟商家退货闹别扭,就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发了一些难听的话。这个截图被别人看到了,在网上很快就传开了。这事看起来是普通的买卖纠纷,不过因为王某是个公职人员,问题就变得严重了,公共形象和职业道德一下子都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我们看看为什么会这样呢?首先,王某自己对网络行为的规范意识不强。作为搞媒体的人,本应该更有社会责任感和舆论敏感度,结果为了个人私事就直接在公开平台上骂人。这说明他平时接受的职业教育和日常监管都有漏洞。还有一个问题是,现在有些单位对员工下班以后的行为引导不够好。尤其是网络已经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怎么把工作和生活分开、加强道德约束,成了大难题。另外,他们双方沟通也不好,情绪激动得很,矛盾就越来越大。这次事件虽然是个例,但影响很坏。首先把地方宣传机构给抹黑了。然后大家开始质疑所有公职人员的形象,甚至影响政府和群众的关系。如果这种事情不处理好,容易让人在网上戾气更重。山东惠民县融媒体中心这次反应挺快的。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根据事实把王某给开除了。不过这还不够,要从长远来看怎么防患于未然。得把制度和教育结合起来。先把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完善一下,明确网络活动的规矩。要把道德要求放进考核里面去。还要多培训培训大家的法治意识和媒体素养。还要建立舆情预警机制,早发现早处理。行业协会也可以定一些更细的职业标准,形成内外监督的合力。这次事件给我们提了个醒儿。数字化生活越来越深入了,大家上网的规矩都得更清楚一点。未来要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法律得细化点。还得鼓励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一起上。媒体行业更是得趁着这个机会把职业道德建设好点。平时得做正面引导和担当。 只有把制度完善好、教育深入点、社会共治搞好了,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这种事情的发生。现在每个人上网都像是形象大使呢。一言一行都关乎社会信任怎么建立呢?只有把法治精神、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装心里了、做得出来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