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的新条例把农民工欠薪治理分成了三个重要部分,分别是“三管三必须”。第一部分就是“管行业必须管欠薪”。像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行政这些行业的主管部门,得负责监管所属领域的工程建设,要是发现因为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或者挂靠导致欠薪的案子,就得赶紧督办解决。旗县以上的财政部门和工程主管部门也得盯着,看政府投资项目的钱是不是按时打到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上。第二部分是“管资金必须管欠薪”,发改部门得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看钱从哪儿来、怎么筹,还要及时安排钱进去。财政部门得管好预算,确保政府投资的钱一分不少地拨付到位。第三部分是“管项目必须管欠薪”,旗县政府得安排专门的人每月实地检查工地的工资支付情况,把检查日志都上传到监控平台。对于经济开发区里的项目,政府要明确谁是行业主管部门来负责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这些部门还得通过信息化手段把工程信息、用工和工资数据连起来,加强实名制管理。各级国资机构也要指导监督所属国企的用工管理,督促它们按时发工资。这么一来,就能更有效地防止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了。